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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年滿20歲去年沒有工作的妹妹可以列為撫養嗎??



文章135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14日

2009-05-14

請問有關扶養問題

如題~

因為我今天打去國稅局問,總機說年滿20才沒有工作的兄弟姐妹不行列為扶撫??

心裡覺得怪怪的

可以請問懂報稅的水水真的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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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780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14日

 失業、無薪假 不能申報扶養

自由 更新日期:2009/05/14 04:09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經濟不景氣,去年不少人失業、放無薪假,不過,已成年子女或兄弟姊妹,若因失業、無薪休假等原因而沒有收入,不符合「無謀生能力」的條件,不能申報扶養親屬。

 

北區國稅局說明,未滿20歲的子女或兄弟姊妹,可以申報扶養親屬,至於年滿20歲的子女或兄弟姊妹,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人扶養者,才可以申報扶養親屬。

 

所謂「無謀生能力」,須符合以下條件: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二、身體傷殘、精神障礙、智能不足、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尚未康復,無法工作或須長期治療;三、本人及配偶未滿60歲「直系尊親屬」,年所得未超過免稅額

 

高雄市國稅局進一步指出,已成年子女或兄弟姊妹,若因公司倒閉、工廠關廠、放無薪假、補習等原因而無收入,並不符合「無謀生能力」的條件,因此,不能申報扶養。

 

高雄市國稅局提醒,去年9月以來,曾領取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近貧補助及馬上關懷救助金、或無薪休假日占當月工作日二分之一以上的月份達兩個月,可以申請延繳綜所稅,但以一次為限,最長三個月,須在綜所稅申報期限內提出申請。

 

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514/78/1jgpp.html

今天的新聞有清楚說明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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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60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14日

年滿20歲不行列為扶養

除非就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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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15日

年滿20歲不能扶養

就學中~年滿20歲,有扶養權限的僅限父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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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9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15日

小姑快三十的博士生..可以讓老公撫養..只是她個人保險(國泰..安泰)是不能列列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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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TinaJ

文章49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15日

不行!!!!!不行!!!!!

因為我姐姐就是這樣

她已經快十年不願意工作

精神科醫師也出診過一次到家裡來看過了

診斷是  妄想症

但是她拒絕到醫院看醫生  (她說~我哪有病,你們兩個才是神經病!!!)

而且她已經29歲了

所以這麼多年來,她不能報扶養,又不願意工作

她沒有精神障礙手冊,所以也不能報稅

所以....唉....

如果年滿20歲,需要報稅的話,必需由醫生開立診斷書,領有手冊

才可以報扶養...

 

 

還好我老公+公婆很體諒,某天如果我媽怎麼了,她就變成我的責任了

唉...

老公還說~沒有辦法!誰叫你是她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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