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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年滿20歲去年沒有工作的妹妹可以列為撫養嗎??
請問有關扶養問題
如題~
因為我今天打去國稅局問,總機說年滿20才沒有工作的兄弟姐妹不行列為扶撫??
心裡覺得怪怪的
可以請問懂報稅的水水真的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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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有關扶養問題
如題~
因為我今天打去國稅局問,總機說年滿20才沒有工作的兄弟姐妹不行列為扶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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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無薪假 不能申報扶養
〔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經濟不景氣,去年不少人失業、放無薪假,不過,已成年子女或兄弟姊妹,若因失業、無薪休假等原因而沒有收入,不符合「無謀生能力」的條件,不能申報扶養親屬。
北區國稅局說明,未滿20歲的子女或兄弟姊妹,可以申報扶養親屬,至於年滿20歲的子女或兄弟姊妹,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人扶養者,才可以申報扶養親屬。
所謂「無謀生能力」,須符合以下條件: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殘障手冊;二、身體傷殘、精神障礙、智能不足、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尚未康復,無法工作或須長期治療;三、本人及配偶未滿60歲「直系尊親屬」,年所得未超過免稅額。
高雄市國稅局進一步指出,已成年子女或兄弟姊妹,若因公司倒閉、工廠關廠、放無薪假、補習等原因而無收入,並不符合「無謀生能力」的條件,因此,不能申報扶養。
高雄市國稅局提醒,去年9月以來,曾領取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近貧補助及馬上關懷救助金、或無薪休假日占當月工作日二分之一以上的月份達兩個月,可以申請延繳綜所稅,但以一次為限,最長三個月,須在綜所稅申報期限內提出申請。
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514/78/1jgpp.html
今天的新聞有清楚說明喔
不行!!!!!不行!!!!!
因為我姐姐就是這樣
她已經快十年不願意工作
精神科醫師也出診過一次到家裡來看過了
診斷是 妄想症
但是她拒絕到醫院看醫生 (她說~我哪有病,你們兩個才是神經病!!!)
而且她已經29歲了
所以這麼多年來,她不能報扶養,又不願意工作
她沒有精神障礙手冊,所以也不能報稅
所以....唉....
如果年滿20歲,需要報稅的話,必需由醫生開立診斷書,領有手冊
才可以報扶養...
還好我老公+公婆很體諒,某天如果我媽怎麼了,她就變成我的責任了
唉...
老公還說~沒有辦法!誰叫你是她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