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情抒發
可誤的三總不孕科醫生
98/3/23 約中午時間我與我老婆至內湖三總醫院實行人工受孕手術,精子植入後,陳啟煌醫師讓我進去照顧我老婆,術後我老婆一直腹痛至下午約5點半,,走出來時遇見陳啟煌醫師,我告訴他這個情形,他說不可能啊,當時也不知如何處理,醫師也這樣回答,只能忍痛回家去。腹部一直持續的疼痛不舒服至以下事件發生。
98/3/27 中午我老婆吃飯吃到一半,突然持續胃絞痛難耐到哭出來,因為我在使用的醫療藥品說明書上以及三總醫院5樓人工生殖醫學中心內有一本名叫『做人成功如何有個寶貝』書中都寫到可能發生卵巢過度刺激症候群的現象,其症狀有腹脹、腹痛、胃痛、尿量減少、呼吸急喘等,於是我打電話給三總陳啟煌醫師尋求協助,電話中醫師告訴我去掛急診他會來看情形。於急診處掛號後服務人員帶領我們上到5F婦產房。此時走來一位金豐盛醫師問我們哪裡痛,我們說胃痛,他問是否是肋骨下方,我老婆說是,沒料到金豐盛醫師說不是下面痛那你們看錯科了,真是天打雷劈的一句話啊!經過我要求說是陳啟煌醫師叫我們來的,他才將我老婆做腹部超音波檢查,檢查過程中金豐盛醫師並沒有針對卵巢過度刺激症候群的現象症狀做該做的檢查只跟我老婆說一句(你卵泡很多)後來想想這我當然知道因為有打排卵針卵泡很多是必然大家都知道的事情何必提一些跟目前疼痛沒相關的廢話。一會兒陳啟煌醫師來了,我告知他情形,他卻先問我老婆是否有胃病,我老婆說沒有,我還特別強調從實施人工受孕當日我老婆就不舒服到現在,直到胃部絞痛難耐才來找你協助,陳醫師說不可能這樣啊!他說做人工試管還比人工受孕手術複雜,當日用的是軟管也是用你的精液,那你們並不適合做此類手術就走了。因為我們的主治醫師都這樣說了,我們也不知如何處理。隨後我們被帶回1F急診處,護士說要打治療胃腸用的針及開胃藥給我們,我們拒絕打針,原因是金豐盛醫師說我們看錯科了,叫我們如何相信他的治療呢!於是護士通知5F婦產科,一會兒金豐盛醫師來說為什麼不打針,我告知他同樣的回答,他說陳啟煌醫師有交代,我說我沒聽到,請你趕緊開立單據讓我們付款離去尋求其他方法處理。又等了幾分鐘我又去問還沒好嗎?他說他要請內科醫師來會診,我心想你一開始就說我們看錯診,卻不立即協助轉診,現在我們放棄他們治療才要協助轉診,到底這一間大型醫學中心是出了甚麼問題。於是我依然堅持放棄這裡的醫療。
離去後我問我老婆現在感覺如何?是否要去其他醫院尋求協助?她說至少沒有剛剛那麼痛了,於是我們就先回家讓她躺著休息。
98/3/28 凌晨4點半,我老婆胃部又絞痛難受,我立即帶她到康寧醫院掛急診。我向醫師說明後,醫師說她不是婦科不太了解這種診狀,只能先以注射生理食鹽水治療,說也奇怪注射一個小時後連續絞痛感又減緩了,離去前醫師建議我們還是要去給婦科醫師判斷。
98/3/30 由於康寧醫院的婦科主任醫師3/30下午才有看診,我老婆便從3/28急診後一直忍耐。但還是無法撐到下午,3/30凌晨2點多又發生胃部絞痛現象,於是我們又到康寧醫院急診室,同樣的一打點滴就舒緩。
下午我們去看康寧醫院的婦產科主任的診,告知原因及照超音波後醫師說是卵巢過度刺激症候群,腹部已積水,必須治療,建議我們可回三總醫院找武國璋醫師治療,由於我們已不信任三總醫院了,便告知希望留在這裡治療,於是乎當日我老婆就住院實施醫療了。經過點滴治療我老婆吃東西都正常胃也不痛了,但就是腹脹得很大了,也應該證明了我們當初去三總醫院掛急診並未看錯科。於是我向三總醫院提出意見提出表。
98/4/2 下午三總醫院公關事業部第一次來電,他說根據我寫的意見表問過相關醫師,陳啟煌醫師仍舊認為當時不可能發生這樣的診狀,我說這樣的回覆我並不滿意,況且我老婆已經在別家醫院住院治療多天了。他說會在開會中提出再回覆我。
98/4/6 下午出院。仍有一小部分積水尚未排出,但醫生說比較舒服可以先出院回家休息於是我們就辦出院手續回家休息了。
98/4/7 下午三總醫院公關事業部第二次來電,告知開會時三總醫院上級認為醫師如此回覆病患是不妥,他代表三總向我們致歉。但仍堅持醫療並無疏失,指出當天做完超音波並無腹水現象。但我認為實施此類不孕醫療所施打的藥物本來就有可能產生腹部積水、胃痛、胸悶等併發症,且關於腹部積水的情形可分為四種等級,重度者亦可能發生休克現象,醫師竟未有所警覺,更何況病患已痛到必須掛急診,卻僅當成一般胃痛處理,叫我們離去。另外我說漫不經心的醫療方式應該收取費用嗎?他的回答是也真的有幫你們做超音波(這部分就留給社會做公評吧!)。最後他說陳啟煌醫師希望你們回來做驗孕程序,我回答我老婆住院8天(昨天剛回家)你們早知道住院了都未來電關心病患,等植入14天了該驗孕時才來通知,給我的感覺就像以前只有一半服務的信用卡廣告,非常不負責及沒醫療道德的行為,而且至目前為止,仍未接到主治醫生一句問候及道歉,於是決定讓大家了解以做警惕。


加入最愛


檢舉文章


Line分享


FB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