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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作會不會很衝動呀~
我前次婚姻有個七歲的小孩~ 監護權在我身上而且前夫對小孩的費用也沒給半毛錢~
一切都是娘家跟我賺錢養大的~
因我最近再婚了~老公一直希望把小孩領養過來~因為老公是軍人~會有很多補助
我跟水媽提到這件事~但是水媽是反對的~因為前夫是警察之前他有對我恐嚇還有說要找我娘家的人,他也知道水媽的住處~過年時他還想來帶小孩回去玩。
因為他的恐嚇我有到法院申請臨時保護令後來他就不敢對我怎樣了。
水媽覺得萬一讓前夫知道我再婚而且還要領養小孩萬一前夫對水媽不利怎麻辦呢~
覺得很煩~~
明明監護權在我身上錢也都是我們支付的為何要怕那個王八蛋
只因為他是警察麻~
我跟老公說~
這樣好了找一天我們直接殺到他上班的警察局
最好有他主管在
我們直接當面跟他談算了
老公是說如果要這樣作也是可以~
只是好煩還要打給前夫<不是很想打給他>
而且也不知怎樣開頭
因為我很久沒打給他了
真的很想直接就殺過去
嗯!~我老公這幾天會打去戶政機關問清楚~
我也會打電話去跟那個人說清楚
否則這樣真的很煩
什麼都要顧慮他
都離婚六年了
還得有他的陰影 想了就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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