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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用照片新規定
親愛的朋友們:
外交部自今年3月01日起辦理護照時使用之照片有重大變更!!
請注意,別花了冤枉錢照了不可用的照片噢!!
護照條例施行細則
第二十三條
本細則所定護照用照片,其規格及標準如下:
一、應使用最近六個月內拍攝之二吋光面白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
面半身彩色照片。
二、因宗教理由使用戴頭巾之照片,其頭巾不得遮蓋面容。
三、不得使用戴墨鏡照片。但視障者,不在此限。
四、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注意哦!!要白色背景!!
外交部自今年3月01日起辦理護照時使用之照片有重大變更!!
請注意,別花了冤枉錢照了不可用的照片噢!!
護照條例施行細則
第二十三條
本細則所定護照用照片,其規格及標準如下:
一、應使用最近六個月內拍攝之二吋光面白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
面半身彩色照片。
二、因宗教理由使用戴頭巾之照片,其頭巾不得遮蓋面容。
三、不得使用戴墨鏡照片。但視障者,不在此限。
四、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注意哦!!要白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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