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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誰知道這一方面的資訊呢



文章33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7月5日

2005-07-05
想請問水水們:
因為我麻幾在12/11要舉行訂婚喜宴
而我在6/5已先去公證,而喜宴將在10/29〈訂結同日〉,那我還可以去參加她的婚禮嗎?

因為四個月內不能參加喜宴,那到底是以公證日為主?還是自己的喜宴日呢?

可否請知道的水水,告訴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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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435

活動0

發表日期2005年7月5日

以你的公證日為主,
你應該是拿公證書去登記的吧,
那喜宴可以當作是補請&補辦儀式∼

我倒是覺得,只要你&你的朋友不介意,
其實是沒有關係的喔∼^^

我準備結婚的時候,會跟VW網友互相參加婚禮,
我們覺得是分享喜氣,所以一點也不介意咧∼


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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