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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台南老麥的後續92.11.15(六)晚上後續



文章10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11月17日

2003-11-17
Dear 各位老麥受害者:
大家好,
我是吳先生
(就是那位被大家誤認為是廠商,老麥員工的那位啦!)
先說聲抱歉,
11/15(六)上午10:00~11:00參加協調會
因當天上午11:30 是自己的文定喜宴,
要直奔訂婚宴場所(在東區大使海鮮餐廳)
所以先行離開....無法繼續參與....

不過下午之後
當我完成文定喜宴後,稍事休息後,
我們還是趕往協調會.....

我當天上午把大家在網站上所討論到的項目,
再加上從第一天事情發生到星期五晚上離開現場為止
現場受害者的意見歸納總整理
我相信那一張紙上的說明
大概已經把某幾種受害客戶的的期望,
化成文字大概描述出來......

寫的這些向老麥總公司說明的立場,是一個大方向,
在具有共識底下的大項目作一討論....
以節省時間與不必要的討論浪費...

但我發覺到
有些後續加入的受害消費者
認為某幾位願意出面代表協商的人所討論到的內容
他們不是認同此立場與協商內容,
現場我覺得我有點心灰意冷,
好像是新一批受害者
或是不認同上午的協商項目的受害者
在進行另一場次的協調...
一直不斷的重複舊的意見!!
一直不斷的重複舊的抱怨!!
有誰受的了?
(於是我在想,
為何不從大方向去著手,
有系統的討論與歸納整理細部執行細節呢?)

甚至有一至兩對的受害者
一直質疑我們現在要作什麼
甚至....我最不能接受的....
是直接命令我要幫這位受害者查資料的動作...
好像我是應該在現場被差遣的人

我在遭受此質疑的情況之下,
我立場變成了裡外不是人,
所以我認為我自己應該要退出了....
讓那些會質疑別人的人,
會命令別人現在一定要幫他這位受害者查資料的人
請他將心比心,
他既然現在才剛加入,那就請他來處理看看吧!!
作為一成熟男人與女人,
不要只出那一張嘴巴,不要光說不練.....

我的想法是:
如果老麥確定有一組人下來台南處理善後,
我們當初幾十位消費受害者,
所積極奔走,要求老麥業者出面處理
那我們總算可以放下一塊大石頭了,
不用被其他消費者再次二度傷害且又被惡言相向

當這一階段性任務開始進行時,
鐵門升上的那一剎那,
內部工作人員清點後,
告訴我們裡面狀況,其實沒有那麼糟的時候,
其實那時候大概就知道應該後面的路比較好走了!!!

在此同時,
後續的新加入受害者,
已經出現相關質疑與命令我們這些義務協助的人,
我當下自己提出,
我們這些人已經完成了階段性任務----
-----那就是要求老麥出面處理

所以我們就解散回家...

後續由個別的消費受害者自行與老麥處理,

這大致上的情況,
我想當場有參與的人,大家有目共睹!
我寫這篇文章也不是要邀功,
我只是希望那些後續加入的受害者,
請你先了解情況後,
再提出你的意見與建議,
不要不明就裡的就劈哩啪啦講了一大堆....
浪費別人的時間也會讓您粉尷尬.....

謝謝!!!
希望日後大家有緣再見!!
92.11.13(老麥受害者的難忘日子-要記得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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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9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11月17日

雖然我不是在老麥消費的
不過有一點我覺得您是很值得大家學習的
很多人只會抱怨而未曾為自己的事情盡過心力,但您卻不是
姑且不論您的作為是否也為其它人帶來福祉
起碼您去努力過了,您對自己的事盡過力,理當問心無愧
至於那些對您無禮的人...講難聽點,他們應該自己也去付出
今天發生這種事,任誰都不願意碰到
但是既然碰到了就勇敢地面對與處理
我們(我與先生)對您的勇敢與理智,致上最衷心的讚美與鼓勵
願您的婚禮順利~ 婚姻美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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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11月17日

你真是一位粉好的人喔!!我在此先跟你說聲"您辛苦了"
我朋友也是受害者之一,那天晚上我有看到你不辭辛勞的為老麥的受害者一一解說當下應該先處理的事宜,讓我深深的覺得"天底下真的好人已經不多囉~~不過還真的有好人存在的事實",謝謝你的幫忙才讓大多數的受害者能得到應有的幫助,而對於那些只會懷疑和指責他人的少數受害者,我只能說:你们太不應該了,請用心去體會別人的心情,吳先生的幫忙並不是義務的~~搞清楚再下定論好嗎!!
我支持好心人.....謝謝吳先生及那些熱心幫忙的無名人士ㄛ....(^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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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11月17日

大家好,我和老公也是這次老麥事件的受害者,當天一群朋友陪在我們身邊,大家都看的非常清楚。
我覺得這位--吳先生,你的一些說法可能不夠客觀,星期六晚上,我們一群人都在現場,但大家又累又煩,無力到根本都不想說話,我們當時也看到一些新人質疑你的一些做法,但是我不知道他們錯在哪裡,今天錯的人是老麥的人,而非無辜的消費者,你今天去譴責可憐的消費者,是很不對的........我還有一對朋友,人在香港,今天早上才知道老麥倒了的事,難道他們沒有第一時間知道,是他們的錯嗎?台南欠老麥總公司加盟金,總公司托說不知情等等,這些事都說不過去......
你覺得今天他們已經願意下來解決,好像很有誠意,請回歸到事情的本質,大家都是受害者,卻有人在這裡譴責消費者,我看了很不忍心,也覺得你得心態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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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lsj63

文章17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11月17日

吳先生

加油!!!加油哦!!!!
這年頭,好人不多了,願意挺身而出的人更應該拍拍手喔!!!
謝謝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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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KISS10

文章3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11月17日

我也算是個全程參與的人吧!從發生事情的那天起,我相信大家都看得到吳大哥為我們所作的一切,因為有你的熱心這整件事才能圓滿落幕,星期六那天我也有留下來,我想吳大哥可能不是很清楚討論的內容,其實大家都是付清而未消費的人,而先前所得到的結論是到其他分店去消費,但就某些婚期不可能在明年舉行的人來說,細節可能還要再明確一些,因為路程上不可能一、二次就可以完全搞定的,萬一台南撤走了,我們一些婚禮上的瑣事要如何處理...等等,我們不是不同意你的作法,也不是不合群,只是我們想就細節的部份再弄清楚,對於那個不明就理的人我們就不予至評了,大家都知道你很辛苦的為我們爭取,希望吳大哥不要為了那些"不能妥協的人"傷了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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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11月17日

吳大哥您好:我是志峰的老婆,最想對您們夫妻倆說聲謝謝、很高興認識您們及大家辛苦了!最後祝各位台南老麥的消費者们心想事成、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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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11月17日

Dear All

我是楊先生,此事件至今已大略80%圓滿,大家應該還是要彼此互相祝福才對!
回想此事件,我們這168對新人(受害者)仍然是非常團結的;其實大家訴求的只是要把所消費出去的金額爭取到應有且合理的產品與服務(依照訂單內容)而已。這就是我們台南人單純與寬宏大量的個性。
希望我們這些受害的消費者,有空的話仍然要持續不斷的去注意台北老麥下來接續服務人員的情況,有任何狀況請大家還是要互相連絡。
這一次事件發展至今我個人要感謝我們這些團結的受害者與吳先生等幾位代表人的同心協力處理,並且也感謝 消保官徐銘通先生 唐碧娥立委、唐執行長與唐立委服務處熱心的員工們能主持正義陪我們一路走下去。
好心會有好報的!感溫蛤!
大家記得要聯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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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11月17日

我覺得吳先生說的應該是11/15才到現場的人吧因為11/14在唐立委那有請一位律師來說明(老麥有50%的機率,是可以不必負責的,因為要看當初他們是簽何種契約)所以麥先生親自下來處理,已經是最大的誠意,我們只希望他們能快點將屬於我們的東西給我們,不要影響我們的婚禮...你們想想如果把他們逼上走法律,那要多久的時間才可以將我們的東西給我們,而且你們能保證法律一定會讓他們將錢賠給我們嗎...請你們想想吧...在此感謝位吳先生和全部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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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9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11月25日

說真的...很謝謝你的出面
但在處理事情上..或許都的沒有十全十美的
你們所談及的事情中..全部都是己拍照及未取照的人..
但根本沒有談到我們當天出席卻有近一半是己付清或付訂金卻未享有任何服務的消費者..及婚期未定也付清款項的人...後續該向老麥談及的服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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