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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114(星期五)老麥受害者的奔走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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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3年11月15日

2003-11-15
Dear All:
我是wjh,
(吳先生--就是那位胖胖的,常被誤認為是廠商或業者)

上午:
1. 至台南市政府5F消保官處申訴老麥攝影消費受害
(每一對均須填寫表單與檢具單據 申訴)

2. 至立委唐碧娥服務處申訴老麥婚紗台南店消費糾紛
(因為前一天晚上所有台南縣市立委都無法順利聯絡上,有受害者透過關係聯絡上唐立委)

3. 帶記者去民生路現場拍照與接受訪談
4. 至地檢署按鈴申告
(至地檢署 告對方徐總監與他老婆:刑事詐欺)
(民事求償部分需集體協議處理--尚未最後確定)

5. 下午,約1:30分左右
台北老麥一位林小姐電話告知,
他們已經傳真該公司立場聲明稿
Fax給台南市消基會,台南市政府消保官,

6. 下午約17:30左右,有消息傳出
老麥婚紗台南店的徐總監願意出面與開啟大門
讓客戶方便順利拿取相關成品.....

7. 晚上:
經過據稱是老麥在台南的朋友,出面協調
並與老麥一直溝通後續條件.......
(我們也無非是希望老麥本人出面,開說明會,
大家白紙黑字寫清楚.....)

8. 經過溝通協調後,
老麥台北總公司會於星期六上午10:00
前往唐立委服務處
協調處理與後續相關事宜

以上是當天相關描述....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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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3年11月15日

Hi 吳先生 辛苦您了!!

我們同樣是台南老麥無辜受害者~~~
我們會站在同一陣線上,互相支持打氣,討回我們應該得到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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