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
我又是wjh,這是第二篇,
20:00左右,老麥婚紗台北林小姐電話與我連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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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出了三項要求,如果老麥有誠意的話,
請對方務必於92.11.14 中午前,
向消基會-台南分會,台南市政府消保官徐銘通先生,發布新聞稿,需提出老麥婚紗總公司對於此次台南店的消費糾紛上的基本立場與態度,
甚至必須指定專責處理人員協助後續問題善後.
所以我歸納如下,
僅就當時消基會台南分會協調室中,
與傍晚民生路老麥婚紗現場眾多受害者的意見,
歸納相關意見,代表此次消費者提出與老麥婚紗的要求:(如有不足,煩請反應,謝謝!!!)
1.老麥婚紗需全部承擔此次消費者所有的消費權益
(包括:客戶因老麥婚紗台南店無法準時交貨所衍生相關費用,如:客戶因訂婚或結婚在即,至其他婚紗業者租用禮服與拍照等衍生相關費用,老麥婚紗均需按照實際金額賠償消費者不得拒絕)
2.務必在星期日前,指定老麥婚紗"專責人員"來台南協助後續消費者領取婚紗或相片+後續求償相關事宜!
(後續相關需開說明會,
待所有消費者(受害者)共識一經確定,
需有一定格式之切結書與正式文件以免口說無憑!
3.所有消費者(受害者)均保留所有一切法律求償與控告詐欺訴訟之權益.
以上我歸納相關所有現場受害者的建議,
我會先向消基會台南分會總幹事與台南市政府消保官
表達此次老麥婚紗消費受害者的基本要求與求償權益
如果您有其他建議,
歡迎後續補強,希望後續大家集合眾人力量集思廣益,
把消費者權益要回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