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分類
  • 未分類

請問,關於公證與補請的間隔時間...



文章5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9月22日

2003-09-22
有個問題想請教各位水水:

我跟男友想年底結婚,
但未來的婆婆卻說她有問人,我男友今年不能結婚,要等到30歲那年才行,
而那年剛好我29歲,所以應該是我男友31歲,也就是大後年才能結婚~
我們不想拖那麼久,
一方面在一起六年,很穩定了,男友想今年就給我一個名份,我也很想結婚~
另一方面,我爸媽也催的緊,希望我今年完成~

想請問各位水水,有人是類似這樣的情況嗎?
可不可以今年先去公證,登記結婚,等二年後在正式迎娶、補請呢?
另,就"習俗面"來講,這樣的結婚日期在認定上,是否為正式迎娶的那天,而不是"法律面"上登記的日期呢?
  • 加入最愛

  • 檢舉文章

  • Line分享

  • FB分享

感謝您,於veryWed分享您寶貴的經驗,送出前請詳閱以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