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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紗包套全付了可退費嗎??



文章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5月25日

2015-05-25

今天去逛旅展

看到了薇薇婚紗的攤位

就被邀請進去參考看看

看了一堆照片是很喜歡

可是其實我跟我男友對婚紗一點概念也沒有

也沒有做過功課(因為沒有這麼快要結婚)

但是可以保留六年

所以經過服務人員跟我們討論

價格也一直優惠

就這樣被說服了

也一次付了全額

可是事後有點擔心

回家查了資料 發現真的太衝動

完全沒有考慮周全

很想退費...

可是契約書上有寫優惠價格無法退費

難道就真的不能解決了嗎?

煩請各位幫幫忙 替我解惑一下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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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Gunter

文章225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5月25日

待明日行政單位上班時,打電話給消保官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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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5月25日

好的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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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3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5月25日

想知道後來退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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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2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5月25日

又是一個在婚紗展被騙的水水

千萬不要在什麼展訂包套!!

因為眼見不一定為憑

而且你還付了全額......

 

這筆錢應該拿的回來

因為你根本還沒有使用到他們的服務

你連禮服都還沒摸到

不要相信他們寫的優惠價不能退費這種話

 

建議你

立刻打電話給消保官說明整件事情

請教他們該怎麼和婚紗業者談

你再跟婚紗公司談判

若是婚紗公司都知道你已問過消保官還是不肯退款

你就要照消保官的程序上網去申訴整件事的由來

然後他們會寄信去婚紗公司

再來他們應該就會跟你談了吧........

然後錢通常都拿的回來

 

這件事不能拖,要快點解決~~~

以下是網路上查到的,你可以順便問問消保官

 

*沒有經過事先邀請,上門推銷商品的促銷方式,稱為訪問買賣*
此種促銷方式,往往給人帶來許多困擾,因為買方被迫要在很短的時間內,作出是否購買商品的決定。 
消費者匆促間做出的決定,難免思慮欠周,於是可能會買一些不需要或不適當的商品。 
為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讓消費者對於匆促作成的決定有事後反悔的機會,消費者保護法特別規定,消費者對於以訪問買賣的方式所購買的商品,可以在收到商品的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賣方解除買賣契約,既不需說明理由,亦不需負擔責任何費用或價款。 
賣方不得藉任何明目,對於在該七日期限內解除契約的消費者收取任何違約金或扣減以給付之價款。 
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中更進一步規定,消費者因檢查之必要或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以致所收受的商品有損壞、滅失或變更者,消費者的契約解除權並不因此而受到影響。 
所以,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請注意!依照前項法律規定,消費者必須「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才符合法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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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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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5年5月28日

請問最後退款了嗎?

我也是遇到一樣的問題

我們是再同一個展場的法國巴黎...

現在想退費想到快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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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5年5月29日

旅展是真的蠻容易遇到地雷的...
通常是包裝的很完美,
然後拆禮物時裡面比空殼還讓人驚訝!
人生中拍攝婚紗可能就這麼一次~
一定要好好做功課喲!
結果你們有想到辦法退款嗎?
推薦你們我覺得不錯的婚紗公司~

法蝶婚紗會館

拍攝技巧很棒!出圖快,解決問題時又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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