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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樹林龍『瞎』城餐廳出的超大錯誤,2/1餐廳毫無誠意的處理解決方式,文多 ♥
2014年1月24日 我的喜宴宴客日當天情況請看前一篇分享文
http://verywed.com/forum/expexch/2977528-1.html
後來與餐廳經理和副理電話聯絡後,因為她們一直拖拖拉拉
所以我們就傳了Line給餐廳副理,告訴他我們實在是忍無可忍
以下LINE證據為真實記錄絕無造假
後來餐廳副理跟我通電話時說,公司負責的總經裡知道這件事了~
很生氣,說會照我們的要求走,請我們不要那麼生氣,並約了2月1日晚上6點餐廳,說好要給我們要求的那三點她們都會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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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 pm6:00
我們跟家人照跟餐廳的約定6點抵達餐廳~
入座一陣子後,我們所有餐廳人員要提供的茶點和詢問是否上菜
我們都拒絕,因為還未道歉,還未看到我們要的致歉函
甚至連要求的『桌上放置菜單』都沒有~
難道喜宴當天的菜單都是我們賓客就坐後才放的嘛?
等我們問了 菜單在哪裡? ~才說有印,她去拿?明顯誠意不足
重點是去拿也讓我們等好久~
如果真的有誠意,會讓我們主動開口問嘛?
完完全全就是把我們當成散客處理!!!!!
而且當初問她們我們只能2/1去餐廳處理,陳經理說當天尾牙滿的~
陳經理說他想辦法『在擠一桌』給我們,後來陳副理再打給我也跟我說2/1是滿的
結果2/1我們從晚上6點待到晚上11點客人都走光.......依然沒有滿桌好嘛?滿在哪?根本說瞎話
再來,餐廳請出的最高負責人遞的名片沒有頭銜?這讓我們非常疑惑~
她也無法出示證明她就是負責人?直說他的名片就是證明?
那為什麼你的下屬名片有頭銜~而自稱最高負責人的妳沒有?連名牌都沒有?
真的超瞎!!!所以我說那我也可以說我是台灣總統?妳信嗎?
然後,請他提供公司的營利事業登記證明,他說他不可能拿的到?還說沒有放餐廳裡?
我媽一直問,就是要最高負責人出來而已
有這麼難嗎?有這麼難嗎?有這麼難嗎?
來我後來才知道原來真的很難,因為叫負責人出來她們會沒工作 (又想再度吃案搓湯圓)
我問那位自稱負責人知不知道我們要的道歉是什麼?
她說我知道就是謝桌一桌~
我問他~就這樣嗎?她說『對....』
這明顯就是一個不知道頭尾的員工莫名其妙被推出來當頭頭的
我跟自稱的負責人說你錯了~我有三點要求,你只知道一個!其他都不知道?你的下屬都沒告訴你?
我們之前和妳們通聯紀錄也都有錄音存證,副理說你最高負責人知道我們的事情嚴重,會照我們要求給我們?
那現在跟我們說妳只知道謝桌????負責人此時都不說話......
再來,致歉函內容我已於1月27日傳LINE給副理(最上面兩張LINE紀錄)~
2/1 pm6:20我們並沒看到自稱負責人的黃小姐手上有致歉函,我們詢問我要的致歉函在哪裡?
餐廳副理才趕緊請櫃台小姐當場打一份?當場打????
這樣誠意何在?我幾天前就告知妳們了?等我們要求才打?
我們就這樣站在櫃台約莫20分鐘,我問致歉函打好了嗎?
她們說打好了~我說那也該印出來給我們吧?
結果推託說她們傳過去了? (((我問:是傳去哪裡?)))
我說不能直接印一份出來嗎?妳身旁就一台印表機~
所以櫃檯小姐印給我了
但是內文完全不同,不過我的名字依然錯誤 ( 姓氏沒錯,但名字又錯)
我說妳們又出錯?櫃檯小姐說因為還沒校稿?
我說妳還沒校稿就傳出去還印出來?真的很誇張
櫃台小姐很兇的說說是你要看的啊.....還說妳們一定要這樣嘛?....
我當下真的非常生氣,因為我們都已經傳LINE教妳們怎麼做了!
居然還可以這麼敷衍打錯內文和我的名字?
然後我姐姐問陳副理說不是已經傳LINE資料給妳們了,難不成是不尊重我們把內容刪了嘛?
要不然怎麼都沒人知道我們的要求呢?
不然現在就把副理妳的手機拿出來看,你自己拿給妳們總經裡看
陳副理說,妳們一定要這樣嗎?
若是這樣就會害她們沒工作!!! (......原來是怕沒工作就想這樣隨便了事......)
一直說要我們替她們想想,拜託,我們也不想這樣~
能好好解決誰不願好好解決?我們一直都是友善態度,是餐廳的不積極造成我們抓狂的好嘛?
後來副理有去拿手機出來給黃總經裡看~
我相信這時候這位自稱沒有頭銜的黃總經理這時候才知道我們的三個道歉要求是什麼!
然後,我們要求的致歉函,因為現場才請櫃台小姐打,惹的我們非常不開心,所以我老公就很生氣的說
請黃總經理、陳經理、陳副理三位親自寫一份我LINE給她們內文一模一樣的致歉函,寫完要簽名然後要讓我們合對身分證件,黃總經理、陳副理兩位很快就寫完了也讓我們拍照核對確定是她們本人證明要致歉,但唯獨就是陳經理,明明致歉文已寫完,陳經理非但沒有從後面小門走出來拿給我們(因為我們好幾個人都在小門那等陳經理出來),但陳經理反而從櫃檯逃去另一間小房間講電話,又再度拖延我們的時間。
直到我們再另一間小房間找到她跟她說妳的致歉文趕快給我們,另外身分證也請讓我們核對,但是他沒有,她不願意,她說這有個資法不願提供以示證明~
我才想說→需要念法條給你聽嘛? 民法195條「侵害他人名譽」
另外因為餐廳不肯請真正的負責人出來致歉,所以我們要求寫完三分致歉函後必須蓋上她們公司的大小章
一開始說好,會蓋,結果等三份致歉含都寫完才推拖說他們不可能隨時都有大小印章~
我們又問:那公司章總有吧!!!然後黃總經理一臉無辜的樣子回答說真的沒有公司大小印章~
接下來,餐廳從接洽一直到我喜宴當天都在的陳經理一直都是能躲就躲,她是一開始跟我們接洽的人,他也算是個主管,難道不用負責嘛?一直不斷的在講電話(或許是在求救),或是往樓上去,重要事情不趕快來解決,一直在耗我們的時間。
說真的,我們一再的給機會,記者也早就都聯絡好了,只要她們拿出誠意請出老闆娘親自照我們要求解決~
事情會處理的非常圓滿,但總經理、經理、副理三位不斷的推拖
黃總經理:我不知道妳們還有其他要求
我:所以是你的下屬陳經理還是陳副理沒有告訴你,但電話中副理說他有告訴你,妳也答應我們的道歉要求
黃總經理:我真的不知道
我:副理,是你沒有跟總經理說明嘛?他說他都不知道
陳副理:我有講啊~
我:所以到底是妳們總經理耳朵有問題?還是你根本沒講?妳們全部的人都在說謊
陳副理:(安靜不語...........)
然後陳經理→一直一直沒出現一直在2樓,完全就是跟我們避不見面,直到我後面發飆說,妳們現在就去把陳經理叫下來,當然等陳經理下來也是等了10分多鐘~當天陳經理出現的時間,是我們在餐廳待5個小時的1/10....就是只有半小時,其他時間他都讓我們在現場一直等等等
說真的,都已經教妳們怎麼做我們就會不追究不生氣了!
而且,如果真的做不到就不要電話答應我們說可以做到,開空頭支票~
等人都到現場才說無法辦到~什麼叫謝桌懂不懂,是因為妳們疏忽,這一桌謝桌是要由犯錯的妳們,先來道歉,然後獲得主人家原諒才吃謝桌這才是正確的!可是妳們卻沒有一件事情辦的到,就算不是真心誠意要道歉,戲也請做足一點,演好一點,演半套的,大家都看出來妳們的破綻,沒有套好招就想處理事情,只會惹得大家更不開心!!!
最後,因為時間真的已經太晚11點了,我們也真的很累了,跟聽不懂我們訴求的餐廳講再多也沒用
我們只好
請警察出面,當證人,當面與餐廳的黃總經理、陳經理、
陳副理簽下民事和解書+蓋指紋。
警察問了我是發生什麼事,我把事件發生全告訴了警察,連警察都說很誇張。
另外因為我們一直認為黃總經理絕對不是最高負責人,所以我媽一直跟警察說我們就是要最高負責人出來~
但是餐廳就是隨便推了一個替死鬼出來擔,這不是我們要的。
然後我老公就很man的跳出來說不然就是當著警察面民事處理,未來如果打官司,也是要走民事,就當做現在是在調解,妳們接受我們的條件並致歉,然後我們接受就算達成和解,就寫一份合解書(甲乙方各執一份),然後警察在場作證拍照。
警察也告訴黃總經理,若走民事和解,她所寫的職稱一但造假就是犯了偽照文書罪,要想清楚
我們會不想再追究~因為講再多也沒用,能夠處理事情的人不出面耗在那邊也不是辦法,但是怎麼樣的和解過程
就是這個樣子,從晚上6點耗到晚上11點,每個人都氣飽了~
當然還有很多小細節沒有辦法講得更細更清楚,當天也還有一些莫名人士來亂入~
不知事情原委就一直幫餐廳講話,我請她離開不要插手管我們的事,她說他想站在那聽不行嗎?
我說好,那你就站這,她居然說我沒禮貌(請問你有事嘛?你想站哪就站哪,我只是要妳別管別人的事)
從一開始到餐廳,我們就都有錄影,也有徵求黃總經理是否可錄影,黃總經理自己親口說可以的
雖然,看似圓滿的寫和解書解決了,但心裡依然不是很開心,這樣的餐廳,一點都不推薦!!!!
讓我們受氣又得不到該有的尊重~~~~
付訂前真的是什麼都好,錢全收了以後,若有問題餐廳一蓋搓湯圓方式處理。
『以上文字內容均屬實,有錄影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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