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閒聊抒發
- 求助發問
登記結婚一定要戶口名簿嗎?
請問各位朋友
登記結婚一定要戶口名簿嗎?
因為水水跟家裡有些原因而被趕出來
於是帥帥想讓我有個家跟名份
可是登記一定要帶戶口名簿嗎?
水水也無法回家拿
是否還有其他方法呢?
加入最愛
檢舉文章
Line分享
FB分享
請問各位朋友
登記結婚一定要戶口名簿嗎?
因為水水跟家裡有些原因而被趕出來
於是帥帥想讓我有個家跟名份
可是登記一定要帶戶口名簿嗎?
水水也無法回家拿
是否還有其他方法呢?
加入最愛
檢舉文章
Line分享
FB分享
結婚如果沒戶口名簿時,可去戶政單位說明後填寫 [拒提戶口名簿] 單據,
戶政事務所便會發函請你的戶長交出戶口名簿給予登記,經催告仍未提
出時可先辦理結婚登記,戶口名簿俟機改註。
結婚登記:以登記日為生效日。
民國97年5月23日起,雙方或一方在國內現有或曾有戶籍者,在國內結婚,向結婚當事人之一方現戶籍地或最後遷出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申請人:
1、民國97年5月23日起辦理結婚登記者,應由結婚雙方當事人申請之。
2、受委託人(具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
應繳附證件:
身分證明文件:(均須正本)
. 結婚當事人為國內現有戶籍者,應查驗其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戶口名簿、最近二年內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一張。
結婚證明文件:(均須正本)
. 在國內結婚者,應查驗其結婚書約。書約應載有結婚雙方當事人之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碼)、戶籍住址(國外居住地址)等相關資料,及二人以上證人簽名或蓋章。
應注意事項:
◆夫妻各保有其本姓,如欲以本姓冠以配偶之姓,得書面約定憑辦,冠姓後得隨時回復本姓,但於同一婚姻關係存續中以一次為限。
◆未成年人結婚者,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父母雙方)。
◆結婚當事人如有重病住院醫療、在家療養或矯正機關收容之特殊情事,無法親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者,得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預約申請登記期日。
PS:遷戶口需要遷出地和遷入地的戶口名簿,你在辦了[拒提戶口名簿]之後,可以不用遷出地 [你家] 的戶口名簿,但還是需要遷入地 [你將搬去的住處] 的戶口名簿。
我是在奇X知識+看到的!!
咦?
我去登記時沒帶耶,因為娘家有點距離所以沒回去拿,
但老公帶他家的戶口名簿正本,
戶證所說沒關係,娘家地區的戶證所會通知戶家做變更,
也是順利的登記完了,
所以,男方有帶就好囉~
我去登記時沒帶耶,因為娘家有點距離所以沒回去拿,
但老公帶他家的戶口名簿正本,
戶證所說沒關係,娘家地區的戶證所會通知戶家做變更,
也是順利的登記完了,
所以,男方有帶就好囉~
+1..
我和樓上的情形完全相同~~祝你順利囉
水水妳好,這個問題不是直接打電話去問戶政事務所比較快嗎?
怎會是在這邊發問?這邊給你的 答案也不一定是正確的,像這種
比較正式的東西,一定自己問相關單位,因為給的 答案一定是正確的
所以建議打電話到鄰近的戶政事務所,不用問戶籍地,現在都是電腦化了
把你的 問題說給他們 聽,他們會很熱心回答,現在不像以前很官僚,大部分都會很熱心
不用擔心,以上
今天我才去登記耶,小姐也是要我拿出戶口名簿,因為她要調出資料來,不過應該也有其他辦法吧~妳可以打電話到戶證單位先問一下,看看要準備什麼其他證明資料,如果都成年了,相信可以自己處理,不用家長同意囉~
請放心..
已問過戶政事務所
而妹妹和妹夫忘了帶戶口名簿 就是這樣辦理結婚登記的
現今早已採電腦連線 雙方沒帶戶口名簿 是不影響結婚登記
但會在3天內通知雙方戶長 前往該區換新的戶口名簿
例 新北市 板橋區的新娘 和 永和區的新郎
台北市 萬華區的新娘 和 台南仁德區的新郎
若新郎新娘都成年了
帶上雙方的身份證、結婚書約 (2位證人簽名) 皆可順利辦理登記
若您要換新的照片在新的身份證上的話 請加帶近期拍攝的大頭照2吋1張 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