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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岸精品婚紗訂金轉讓15000(原訂金2萬)



文章3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6月28日

200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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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
15吋36組
拍照5組造型
訂婚服2套
結婚服3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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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卡500張
簽名綢50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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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相本10本
**造型師跟拍**

總價4萬
已付訂金2萬
轉讓訂金1萬5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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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6月28日

為什麼想要轉讓呢?


搞不懂的michel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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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96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6月29日

我去年也曾經在vw上想要去接網友的包套
也一樣是左岸的
本來我們已經談好了
但是左岸方面卻不接受包套轉讓
所以想要轉讓的姐妹
我想還是先跟婚紗公司確認一下
免得白忙一場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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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6月30日

我現在情願浪費這些錢..因為這家太可惡了..要昭告天下的新人知

1.我付了定金2萬(總金額為4萬),當天回家和父母親討論覺得婚紗公司地點太遠,當天時上六點即以電話通知對方要求退回全數訂定金,對方聲稱交易單有註記條件:預約金概不退還,轉讓或更改他用;且對方說公司會計已下班,叫我再考慮看看
2.隔天下午再與對方電話聯絡,我堅持要求退費.對方回應需跟上級主管報備,要求我等到後天中午,再回覆我消息
3.後天中午接獲對方來電,聲稱預約金概不退還,但可更改他用,我請對方讓我考慮看看,不久,我打電話通知對方,我決定印喜帖及會場佈置,因這二項為婚紗公司的外包廠商,請對方提供給我廠商資料,但對方又說交易單有註記條件:預約金概不退還,轉讓或更改他用;堅持我只能拍婚紗照

還說每次電話都有錄音....過程中一再拖時間.有時打電話去溝通..還說有外國客戶.待會再回電.難道我們不重要嗎??..連說退一萬也不行...十分可惡...一再推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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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7月18日

首先..你應該寄出存證信函給此家婚紗公司,因為根據婚紗訂型化契約規定,消費者可隨時終止契約,只要負擔婚紗公司的損失即可,但是你是當天訂當天晚上要求取消契約所以對婚紗公司並無損失,應該可要求全數退費。另外婚紗公司跟你收取的定金已經超過總金額的百分之20,明顯違反婚紗定型化契約,所以其所訂立的私人契約是沒有效益的。
我之前也是發生跟你一樣的情形,但是請教消基會的律師,他要我馬上提出證信函,並告訴我定型化契約的規定與內容,後來我一直打電話到商家去。並在他們人多的時候去辦理退費的手續,所以順利將定金退回。

大家要記得消費者有權利退掉不滿意的東西,千萬不要被可惡的商家欺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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