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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verte水水



文章123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6月10日

2003-06-10
我剛剛才看到妳的文章,
我也是想退訂,而且才不到七天耶...
但我的婚紗公司說什麼也不退!要我們轉消費!
我問她們可不可以換成安瓶回來用,
她們又說什麼那是化妝師的東西,要問化妝師看看!
難道化妝師就不是她們公司的人嗎?
錢一毛都不退我們已經很氣了!
就連要轉消費還有這樣的但書,真是生氣!
水水妳有沒有好的方法可以建議給我的?
謝謝你!!萬分感激!!

被婚紗這件事弄的很煩的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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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婉萍

文章1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6月10日

妳想想看要叫他們再將錢吐出來是很困難ㄉㄟ.看來妳要請消基會出面才行了.照理說7天應該還可以退才是(消保法規定).要多多加油ㄋㄟ.多多去反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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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verte

文章9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6月10日

Dear eva:
我可能幫不上妳耶!
因為我只知道那時我很堅決,不多說,錢拿了就走~
希望不要再牽扯~
雖然她們付錢的時間上有點給我拖到,但沒有為難我!
我想可能跟妳的門市小姐有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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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5978

文章2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6月10日

所謂七日內解除契約的問題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之規定
是指郵購買賣和訪問買賣之消費者
對於所收受之商品
不願買受時
得於收受商品七日內退回商品
郵購買賣不用解釋
大家應該都瞭解
訪問買賣依消保法第二條第十一款之規定
是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
而在消費者之住居所或其他場所從事銷售
所為之買賣
並不是所有情形都可以在七日內退費
如果你是自己去婚紗店看婚紗下訂的
就不符合消保法所稱的郵購或訪問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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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婉萍

文章1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6月10日

TO:5978
照你這麼說這筆錢不就要不到了嗎?如果是不平等的契約.
是否可以用違反公平交易來規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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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5978

文章2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6月10日

話也不是這樣講
消保法還有其他管道可以用
有申訴,調解和消費訴訟等途徑可以解決
公平交易法是在規範企業的
一般人是用不到的
像之前微軟與公平會和解的案子
還有加油站削價競爭的問題
才可能需要用到公平交易法
你不妨去翻一翻消保法第43條至第55條有關消費爭議處理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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