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92年臺北市民聯合婚禮】



文章48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6月9日

2003-06-09
臺北市九十二年市民聯合婚禮


一、目的:

為貫徹改善社會風氣,藉由示範性之婚禮儀式,以達重視婚姻制度,鞏固家庭生活及建立和諧社會之目的。

二、依據:

依內政部頒定「國民禮儀範例」暨本府九十二年施政計畫辦理。

三、申請資格: 

(一)合於下列各款規定之一者,得申請參加:

1.男女雙方其中一方在本市設籍者。

2.男女雙方其中一方在本市之各公私立機關、學校、團體服務,並出具工作證明者。

(二)有違反民法親屬編情形者,不得申請參加。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協辦單位: 本市十二區公所


活動網址http://www.ca.taipei.gov.tw/civil/bd_wedding.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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