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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先登記後宴客.. 這樣是不是跟傳統訂婚結婚的習俗都跳過?!
登記不就已經算是法定的結婚了嗎?
那這樣不就沒有所謂的訂婚儀式
因為我自己本身也沒打算想辦訂婚,本來就想訂婚結婚一起
但是既然登記就是結婚
那.....就只差宴客!這樣說有道理嗎?!
所以我就直接跳過訂婚儀式那些六大禮或十二大禮等等
及迎娶儀式嗎?
再加上我男友的媽媽先前就跟我們家人要八字去合了,這禮拜日晚上兩家族會一起吃飯
這樣又算是提親嗎? 所以也不一定要媒人囉?!
基本日登記日期已經訂好了
只差宴客日期......
我真的覺得自己的婚事好奇怪喔........
好像太隨便了點?!
水水們~會這樣覺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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