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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文章43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5月11日

2003-05-11
因為目前失業,想再找一份工作,可是因為12月就要結婚了,那如果我在台中找一份工作,很快的又要再換到高雄工作了...所以我想說直接到高雄找工作,可是又會覺得怪怪的,雖然我們已經小訂了,男方家長也很贊同我過去找工作,但總覺得怪怪的,不知道該怎麼決定,可否請各位給我點意見呢??
PS:是住在老公家
謝謝各位
台中t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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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8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5月11日

如果你結婚後就是跟老公住在高雄的話其實你可以先在高雄找工作,因為對你來說是比較方便的,就不用因為結婚的關係要考慮換工作的問題~~而且你現在又剛好失業就可以更有理由直接到高雄找工作,而且你們已經是未婚夫妻住在一起應該是沒有人會說什麼~~除非你爸媽反對~~其實你現在要看的是未來而不再是現在自己個人的想法~~畢竟結了婚還是要和老公住一起呀~~而且工作的事也不只是你自己的事了!別忘了你身旁還有老公~~跟他討論看看聽聽他的想法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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