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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個月內的問題(好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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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3年5月3日

2003-05-03
同一個家庭中四個月內要避免嫁娶二次。
這是指結婚和結婚間要隔四個月以上,
還是結婚和訂婚間也要隔四個月以上?或宴客的日子?
(當然是二對不同新人的)?

男友的哥哥原定5/18要結婚,但因sars,女方有意把日期延後。
先公證,再改到8月補請, 那麼若原定我們想年底結婚是否會因他們請客日子延後,而受四個月影響呢?男方家中人口多,大家又逢適婚年齡,還真的是很煩。現在終於了解為何大家一談到要結婚就容易吵架的心情了。
若我的訂婚要在11月,而他們在8月補請也會有影響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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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5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5月4日

老老貓的妹妹是在去年12/2參加教師團體結婚(沒訂婚),
老老貓是今年4/6訂婚、4/27結婚,
不管是訂婚或結婚都有避開,
因為新娘神最大,
結婚四個月內都算是有喜,
怕別人被沖到,
所以才說懷孕的人不要去參加別人的婚禮,
會對懷孕的人及胎兒都不好(被沖到),
老老貓是覺得寧可信其有比較好啦!
心裡比較不會有疙瘩。
老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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