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怕喜沖喜
請問各位水水:
魚在今年的2012/6/18就已登記結婚,12/31補請喜宴(訂結一起)。
但是一位形同姊妹的朋友要在2013/1/16訂婚,3月初結婚。以上有下列幾項問題:
1.她可以來當我的伴娘嗎?吃我的喜酒嗎?是否像她媽媽說得不要互包紅包就可以了(我們說好要一起去買相同等值的紀念品)?
2.那我可以去她的訂婚宴嗎?
3.是從登記證是結為夫妻開始算,還是儀式當天呢?
4.還有我有問過我婆婆及娘家爸爸,他們都說可以去沒差的。
這個習俗真的很困擾我,畢竟人生大事一輩子只有一次,誰都不希望去礙到彼此的幸福,懇請水水們提供一些意見給魚解惑。。。
謝謝妳的回覆^^
補請當天有訂婚及迎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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