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分類
  • 未分類

請問 -- 結婚簽證??



文章125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4月17日

2003-04-17
忙完結婚
現在又要忙幫老公辦結婚簽證了
可是網站上說的實在是好複雜
真是一個頭兩個大

譬如說
1.最近三個月內核發,已有結婚登記並載明配偶國籍及外文姓名之國內戶籍謄本一份
---去哪登記呀? 我們是在飯店請客, 沒有公證, 也沒有結婚證書....

2.申請人本國政府所核發之結婚登記證明(須經我駐外館處驗證)正影本一份( 無婚姻登記制度之國家應繳結婚證書)
---還要去國外申請嗎? 這一樣是必要的嗎?
3.無犯罪紀錄證明或良民證(須經我駐外館處驗證)
--- 他已有ARC(居留證)了還需要嗎?

真是不清不楚

頭昏腦脹的小花花
  • 加入最愛

  • 檢舉文章

  • Line分享

  • FB分享

文章125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4月17日

自己回自己
我直接打到戶政事務所去了
好像沒那麼複雜
在國外申請他的單身證明
請我國駐外處翻成中文並驗證
拿回台灣

我 -- 戶口名簿 身分證 印章 照片*3
他 -- 護照 單身證明(中英文+驗證) 中文姓名同意書
(戶政事務所只登記中文姓名)

外加結婚證書 -- 找兩個證人簽個名

結婚登記就OK了

繼續努力....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253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4月19日

小花花水水,

Anita來說一下自己最近的經驗。因為Anita的未婚夫五月初要來台灣跟Anita成親,AIT跟偶說去公證結婚最快。原以為公證結婚就素二個人手牽手去就可以,沒想到手續繁複。一要先有外籍配偶的單身證明。單身證明需要在對方的所在國申請,在經我國在該國的駐外管處驗證後,再送至中華民國外交部複驗(需時二個工作天)!之後再拿著複驗後的單身證明以及二位證人身份證影本、自己的身份證影本、對方的護照影本,到地方法院公證處提出公證結婚申請,三天後就可以去公證結婚了!
Anita說的是一般的公證手續。
但是小花花水水已經結完婚了,所以可以略過公證結婚步驟!至於單身證明的中文本究竟需不需要我就不知了,因為地方法院的公證處沒跟我說,我週一可能需要再去問清楚。此外,你先生的單身證明要在國外申請嗎?因為我先生是美國人,AIT的美國公民服務組可以發給單身證明,因此他可以到台灣再申請!如果Anita記得沒錯,你家先生是加拿大人,要不要去問問他們的駐台辦事處可不可以發給他單身證明啊?這樣他就不用回到加拿大去申請了!

希望Anita的回應有幫到忙
檢舉此篇回覆
感謝您,於veryWed分享您寶貴的經驗,送出前請詳閱以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