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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糕了!!之前的"另類喜帖"



Lv1 whan

文章113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3月19日

2003-03-19
今天的新聞
大家要注意不要亂po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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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上網 看到自己的半裸婚照

【記者林宜慈�彰化報導】

彰化縣一名新婚的林姓國中教師,婚前和嬌妻拍攝半裸上身的結婚照紀念;不料私密照片竟遭人張點在網站貼圖區,讓林老師深覺在學生面前抬不起頭來,決定對散布圖像者提出妨害秘密罪告訴。



昨天上午,林老師氣呼呼地向警方報案。他說,半年前與相戀多年的女友結婚時,和其他新人一樣,甜甜蜜蜜的到婚紗公司拍了數十張結婚照。當時突發奇想,為了留下特別紀念,兩人決定半裸上陣,而女友的「重點部位」由他用雙手遮住,另一張是他背部全裸的照片,影中人洋溢著恩愛,相信看過照片的人,會欣羨不已。

婚前,林老師把所有的結婚照集中燒錄在光碟內,當然也包括了這幾張有趣的照片。結婚當天,他們把這片結婚照光碟分贈數十名親友,希望大家能一起分享他們的喜悅。

豈知日前他上網到某公開網站貼圖區內,發現一張署名「另類喜帖」的照片,打開一看,有晴天霹靂感覺,原來他婚前拍的那幾張有趣的照片竟公布在貼圖區上。他說,難怪最近老是覺得同事、學生及親友,在背後對他指指點點。

他受不了異樣眼光,要求網站刪除照片竟被拒,林老師夫妻決定對散布者提出妨害隱私權告訴。他說,當初純粹是好玩,才拍那幾張照片並分贈親友,真沒想到被人張貼在網站上,還成為學生閒聊嘲笑的話題,叫人欲哭無淚。

他說,不知道上網張貼照片的人是否是他的親友,只是在未得到當事人同意前,任意張貼他人穩私的照片,實在是缺德行為,他希望警方能查明散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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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6161

文章1275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3月19日

我好像在獨家報導的封面看過這張相片耶
標題好像是"現代年輕人的性愛全裸寫真'
因為沒興趣
所以沒看內業的報導

當水水說是另類喜帖時
我是覺得怪怪的
和我當初看的標題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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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910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3月19日

whan之前post上來的「喜帖」我沒看到
我只有收到過別人寄來的謝卡
圖像內容與前引報導所述雷同
不知是否為同一事件?

若係以喜帖或謝卡方式出現
除非當事人在開始便是以「限量發行」並針對特定人(人數不多)發送的方式
否則原始意圖中便有散發之主觀意思在內
當事人要求他人不能散發或要追究散發人恐怕會有困難
因為其原本意思中即無將該張照片視為隱私

至於照片
若以報導中所述當事人應該有限制該照片流通的意思
不過在現行刑法中「妨害秘密」罪章中的規定
對於這樣的行為應該無法加以制裁
至於第三百十條的誹謗最就要看貼圖人的意圖如何
但在舉證上有困難

不過當事人倒是可以利用肖像權(屬人格權的一種)受侵害
要求網站刪除照片
或聯絡婚紗公司以著作權法及相關規定要求網站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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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whan

文章113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3月20日

那張喜帖不是我貼的啦
只是之前有看到vw的網友把這張貼上來
所以才上來轉貼這篇文章啦!!

...人真的不是我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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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45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3年3月20日

這告訴我們... "轉貼"一定要當心...貼自己的
照片也要估量後果,會不會對日常生活造成影響∼

一直沒有波自己的婚紗照上來...因為老爺擔心
走在路上被陌生人認出來(這...真是自以為美呀...)

不敢波自己設計有相片的喜帖也是怕...走在路上被
陌生人認出來(這...真是自以為美呀...)

不敢波訂結婚當天的實況...因為怕...怕走在路上被
陌生人認出來(這...真是自以為美呀...)...更重要的
一點是,與我們合照的親友未必願意被波在網站上呀∼
他們也有"肖像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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