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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婚情報(Julia)非常不舒服的消費經驗



文章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8月20日

2011-08-20

這一篇並不是要推薦新婚情報Julia

只是發表我這幾年和該公司的糾葛

以及希望有人能夠提供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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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發生在2006年2月,世貿的婚紗展
我和當時的男友有結婚的計畫
趁著婚紗展,想要有一個價格優惠的包套
我一開始就指定要看Julia
而Julia的業務一直強調要當然全額付清才可以享有優惠
合約上註明一年內要完成消費
但我們婚期未定,業務同意把合約改成無限期
後來因為處理婚事的過程中,雙方家長起紛爭
婚事就告吹

之後告知Julia這件事情
經理表示只能轉成全家福、藝術照
或換一個新郎拍攝(不可以轉讓給其他新人,但律師說是可以轉讓)
不能退費...等,就只能轉消費
然後因為我選擇離開台北這塊傷心地
搬家的過程中也不知道把合約放哪(就是遺失啦)
再次和Julia聯絡,該公司表示她們的合約存底也遺失了
然後說要再重開一張新合約寄到我家給我
(新合約不再是無限期,而是每三年要換約一次
最近面臨到換約的情況,我才再主動聯絡)

當時我也充滿懷疑,既然說合約是紙本沒有電腦存檔
然後也說當時的業務早已離職,合約在換辦公室過程中不見了
為何重開一張時,有些部份遺漏了
但是有些本來非婚紗包套合約會提供的項目仍存在
舉例來說
結婚婚宴側拍4小時 (這個難道每張合約都有送嗎?)還是存在
但是贈送訂婚妝這個就消失了

寄來的新合約上寫著
"若找到舊合約,照舊合約內容"
因為我不住在台北,所以新合約是寄送到我家

今天跟該公司聯絡,得到一些訊息
1. 她們不承認這張新合約,因為我沒有對簽,沒有拿舊合約去換
新合約充其量只是只是寄來給我參考看看
2. 她們合理的懷疑履約之後,會有其他人拿那份遺失的舊合約也要求她們履約
3. 沒有舊合約,該公司可以不承認這筆交易
(重點是她們也一直強調存底的那份也不見了,真湊巧)

我只能慶幸早知道該公司是這樣的處理態度
不是到我要履行合約拍婚紗時才告訴我她們不承認我的合約
該公司的合約我也傳給律師,得知有些部份不合法
如今我的舊約遺失,她們也宣稱留底的也遺失
(我承認我不小心,但Julia這麼大間的婚紗店也沒把合約保管好,怪哉)
談到後來就是叫我要舉證,要不然就是當這張合約不存在了
我不接受可以告她們...

就算最後她們說可以履約,但是我真的對她們家的印象很糟
畢竟今天接電話那位工作人員說我可能會分別用新舊合約履約兩次
然後繼而否認我的合約...在那拍我也不會開心

byebye...九萬塊就這樣沒了...
 
 

karaaliang 在 2011年8月20日 補充:

事情有了新的發展

但我得認真地說新婚情報(Julia)的處理態度讓人很不滿意
每次都是我打電話去,留了電話號碼後也不會有人回電
不是說特助下班,就是敷衍地說會回電

本來洽談到中間,門市表示可以退費
但是公司希望是有書面上的往來作為憑證
建議我到消基會申請申訴,按照流程發函請他們處理
這中間新婚情報的態度就是不理不睬
案子轉到商管處,表示也沒收到對方的回函
今天由商管處的小姐打電話,才終於有了答覆

正如我之前文章所提到的
婚約解除了,男方把這份合約留給我
而且男方現在也早就結婚,根本不可能使用到這份結婚包套
然後當初Julia有寄給我的新合約上面已經沒有新郎的名字
只有剩下我的名字填在新娘的欄位
而新合約把很多舊合約中的權益都刪除
和我當初在婚紗展談到的內容相差甚大

現在Julia主張說當初是由男方刷卡
而我沒有書面證據證明說我其實也有負擔部份費用
雖然新合約上只有我的名字,但是現在不只不能退費
我也不能使用這份合約

也就是說Julia就直接沒收了九萬塊的費用

甚至我今天打電話再度聯絡時
對我說當時如果不是我主張要退費,他們仍可以繼續服務
但現在公司的律師表示一定要男方簽放棄和轉讓給我的聲明
否則他們就不會履行合約,並且沒收所有費用

我想兩個人本來都計畫要結婚,最後沒有結婚
在最後時真的也是撕破臉,有了很糟的結局
現在對方也有了他自己的幸福,我也不想打擾對方的生活
Julia卻說我得想辦法請男方簽協議書
根本是強人所難

這件事情也讓我見識到簽約前後服務態度差別很大
像今天打電話去就被酸了一頓
就算我真的能夠聯絡到男方並且他也願意簽協議書
我也根本不想在Julia拍婚紗了...

雖然沒結婚的責任並不在婚紗店

但是遇到這種狀況廠商是否能多為已付款的客人著想

如果當初在聯絡的時候表示出誠意

會讓人想要繼續在該店繼續消費

而不是明明寄了新合約卻又要否定合約的效力

讓人無法信任是否真的能履約,繼而想說乾脆解約算了

事後也都從不主動聯絡,態度極度敷衍

今天並非已經有人拿合約去請他們服務過了

然後我又再度要求服務,讓他們有所損失

這筆錢確實付了,卻不斷為難我

要我和決裂的前男友聯絡,要對方提出已經贈與我的證明

當初簽訂合約時是兩個人一起簽,和贈與有何關係呢?

新合約上也只有我的名字,那麼為何又不提供服務呢?

更讓我覺得他們只是利用律師的專業來規避責任

我知道小蝦米無法和這麼大的婚紗公司作對

但是事情可以處理的更圓滿

而不是聽到客人想要退費,態度就變得很差勁

完全由我單方面聯絡,不主動告知任何處理結果

昨天還說如果我沒有提出要退費的要求,今天也不會搞成合約作廢

把所有的責任都歸咎在我的身上

我想就是花錢買了一個教訓!

一次將所有款項都付清的風險實在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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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2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8月20日

好過份喔...合約來合約去的..

又要把責任怪在水水身上..真的氣死人

他們到底有沒有心要幫忙解決阿!!

水水有想走法律途徑了嗎!?...

我覺得水水不要跟那些錢過不去~

就算請前男友幫忙也好...

至少是給自己一個交代

如果有辦法而不去解決的話..

會一直糾結在心裡很不舒服的

 

加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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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9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8月21日

我就是在這家拍的水水~

 

我希望樓主能夠把自己的應得的權利拿到~

他們的財務主管好像是一個胖胖的女人...常常坐鎮在他們的店內或是旁邊的男西裝店....

有時候,不用跟他們太過禮貌....

我可能會氣到直接找那胖女人....看不慣這種會欺負人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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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Coachy

文章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8月24日

聽說婚紗展有時會碰到這種問題

因為大家都只想著"限時好康"又馬上下手 結果細節沒談好 問題就來了

其實不用說婚紗展會遇到這種問題  就連去門市簽約都有可能碰到後來實際狀況與預期的不符

即使是婚紗公司的指定攝影師後來時間無法配合 也不一定會退款

因為"合約上沒有寫上這一條"

想到結婚明明就是一件開心的事 結果被這種麻煩事一攪和 整個心情一定會被搞的很煩躁

建議大家一定要事先做好功課

先把所有需求明細並寫下 再到婚紗公司一一跟業務確認

最重要的是最好將所有談好的細節 一項一項的列在合約上

對方可能會覺得很煩 但為確保到時不會有任何漏洞給他們躦 一定要寫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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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8月24日

Julia的門市要我和他們的律師聯絡

律師態度非常不客氣

甚至叫我去找一個律師再跟她談

而且說就算我拿到轉讓書

搞不好是偽造的,他們也不會承認

一再地刁難,我想就算有辦法請到當時男友出席

他們也不會願意履行當初的承諾

(之前說如果我不願意拍,但是又沒有接受他們任何服務,會扣10%~20%的服務費,然後退費)

我怎麼會願意讓他們拍呢?

經過這些事情,見識他們的服務態度,我怕都怕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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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kavasa

文章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2年2月23日

 哎~真的!我也是在這裡拍,也受了一肚子氣,他們的客服部,與其說做客戶服務,不如說很會把顧客惱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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