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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公証登記 在補宴還需要儀式嗎



文章115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8月19日

2011-08-19

請問一下   我是打算先公証11/26登記結婚  同天宴客

但因男方選的地點我不想  所以打算中午宴女方   晚上宴男方

那這樣中午宴女方的部份還算是訂婚的嗎   還需要有代借子之類的儀式嗎

因為媽媽反對  我以我是一個人在準備結婚的事情   很多不懂  想請問一下大家 

基本上我們會儘可能省去一些古禮   但有什麼是我需要特別注意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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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50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8月19日

當然可以呀~

只要雙方都溝通好 有共同意思不舉辦儀式

那就直接當補請宴客就好

 

就怕旁邊枝枝節節的好事者會多意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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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22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8月19日

當然可以登記完後去補那些儀式

不過你既然想省去古禮~那就省去儀式吧

只要雙方講好就好

單純宴客也行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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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2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8月20日

我覺得這沒有一定耶

雙方講好就好了

我是先登記

後訂結婚儀式+宴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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