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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基金~~疑問
帥前幾天跟我談到錢的問題
帥說婚後我們兩個每個月的薪水
我一個月零用金一萬
帥一個月零用金一萬五(要應酬所以多五千)
隨個人運用.投資賺的歸個人的
再扣除給帥媽一個月一萬
其餘兩人薪水全入婚後開的共同帳戶(當做小孩教養費.共同出遊費用.....)
但我不懂為什麼婚後我們要給帥媽生活費(我並不反對)
我就不拿生活費回家給父母.我並沒要求多拿.一樣都一萬
帥這樣算合理嗎???
此外帥的兩個小妹也都到適婚年齡
因為帥爸很早就不在
所以帥的角色除了兒子外也算他兩個小妹的爸爸
勢必兩個小妹結婚所要的費用也會要帥出
可這費用由我們的共同帳戶出合理嗎?
共同帳戶的定義是啥??
要怎樣做才較有保障??
有誰有這方面的經驗可以分享一下嗎?
帥在大陸工作
婚後我也會跟他過去跟他一ˇ起在公司工作
但我不本科系的
所以目前老闆開的薪水跟帥差了兩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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