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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我簽臨時契約??!!



文章11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4月6日

2011-04-06

在小公司上班2年多了

再我準備請婚假的時候

公司要我簽臨時工契約!

日期寫4/30號為止!

這是變相裁員嗎?

我要簽嗎??

可是很怕簽了福利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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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877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4月6日

簽了你就變臨時工啦,契約裡面有些明你有哪些福利那就有哪些福利,沒寫就是沒有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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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92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4月6日

不要簽...寫信去勞委會詢問吧!!

看要如何才能保障自己...

我以前有問題, 都有去勞委會的民意信箱詢問, 真的都會有人回...

不過 回都是引用條款...

你就慢慢收集公司不合法的證據...

再去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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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3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1年4月6日

臨時工契約  @@

是勞基法裡所謂的"定期契約"嗎?

如果是千萬不要簽~你們公司太誇張啦!

 

首先先說明一下,我們一般的契約都是"不定期契約"

也就是一開始上班時有簽約   之後不需要每隔一段時間再簽一次

這樣的契約下對我們是有保障的

因為如果雇主無故將我們資遣是要付"遣散費"的~

而且如果你勞保投保滿兩年還可以領"失業給付"

 

那"定期契約"也就是所謂的臨時工

時間到就走人   公司不需負任何責任   當然也就沒有遣散費

 

所以回到原文

你們公司根本就是看你要結婚了

想把婚假省起來(也就是直接解雇你)

但又不想付遣散費~

所以如果你的"臨時工契約"等同於我上述提到的"定期契約"

你可千萬不要簽  不然虧很大

如果公司逼你簽  你就找勞工局或勞委會申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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