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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法頌婚紗免費週年拍照經驗談(抱怨文)
首先我先聲明,我對高雄法頌婚紗的拍攝技術與部份服務人員評價依然不錯,我相信員工忠實遵循公司政策並無錯誤,會在這裡提出,除了是希望提供經驗談給各位評價,更重要的是我了解法頌會派人上來看,希望他們的「高層」能切實了解「服務」的真義.
二年前我選擇在法頌拍攝婚紗,一切順利,法頌當時贈送了我們一本小冊子,除了個人資料與貼上一張謝卡,還註記了60年內每次逢結婚週年當月就免費贈送的拍照服務,內容註記相當詳盡(第一年送3組,第2年送3組…..第60年送20組),第一年因為剛懷孕,就沒有選擇照相,今年寶寶滿六個月了,我們於是帶著寶寶,選擇到法頌來拍週年照,為我們的幸福留念.
首先說明,老婆是個相當念舊的人,結婚當天所有的小東西她都妥善保存留念,當然也包括的那本小冊子.
拍照順利,照片也很美,我想我就直接進入事件重點了!
拍照當天,我帶著那本小冊子到法頌,接待人員A小姐把冊子收了之後,說明公司現在已經用電腦建檔,因此這本小冊子要回收銷毀.
我一聽就覺得不妥,老婆也不是很高興,當時其實沒有想太多,只是因為這小冊子畢竟是我們結婚紀念品的一部份,加上當天帶著寶寶,不便當場爭論,而且也不希望影響拍照的心情,因此我再三強調請務必向貴公司「高層」爭取這本書冊必須保留還給我們,而且不論結果如何,請務必不得逕行銷毀這本小冊子,A小姐非常親切地答應,我拍完照後,離開法頌時還撥了通電話再特別重複叮嚀A小姐,該冊千萬不可銷毀.
一週之後回法頌挑片,因為A小姐暫時不在接待現場,是B小姐接待我們,我當下立刻提及那本小冊子,但是B小姐卻堅決表示公司規定是要回收銷毀的.
經過一週的思索,我表示這小冊子除了是自己的紀念品,還有以下意見:
1. 這本冊子是當初我們在法頌拍婚紗時,法頌贈送的售後服務證明書,小冊子的所有權原本就已經屬於我們,公司怎可逕自以內部規定為由,就把屬於客戶所有的小冊子收回作廢?我買了冷氣機,拿到保固證明書,從來沒聽過叫修冷氣後,竟然要把證明書收回去的道理.
2. 小冊子上記載了法頌承諾的60年免費拍週年照的服務,法頌逕自以電腦已建檔的名義收回,我難免有法頌想要「毀諾」的質疑,我們去銀行存錢,就算網路銀行盛行,銀行還是會給我一本存摺,那是因為電腦總有疏失,存摺就是銀行與客戶之間的一份書面證明,法頌如果收回小冊子,全靠電腦紀錄,那麼之後只要電腦「不小心壞了」,我要如何證明法頌曾經給我的承諾?
這位B小姐口氣堅決的表示這是公司規定,再三強調公司現在是使用「雲端」維護紀錄,資料絕對不會毀損,之前就是因為有客戶遺失法頌贈送的小冊子,因此公司才要建立電腦檔案,並為了避免有人冒充是他們的客戶,拿小冊子來「冒拍」,因此法頌才決定要收回小冊子銷毀,他們對客戶的承諾「網站上全部找得到」。
B小姐服務態度要檢討的地方我稍後再提,我當場就B小姐提出的矛盾點反駁:
1. 法頌應該釐清未來售後服務到底是「認冊不認人」還是「認人不認冊」,如果是前者,那麼根本不可以回收這本冊子,若以法頌積極利用電腦建檔的舉措,那麼既然打算「認人不認冊」,又何必銷毀冊子?只要把冊子拿去重新建檔再還給我不就好了?
2. 如果電腦建檔後擔心有人拿著冊子來「亂」,吵著自己是客戶要拍照,所以要回收冊子,那麼直接在冊子註記「電腦已建檔客戶身分資料,本冊僅供客戶參考」就可以歸還給我,那麼就算有人拿著冊子來吵也沒用,又為何要收回冊子銷毀?
3. 我詢問法頌電腦建檔後如何認證,B小姐說只要「名字」與「結婚紀念日」對上即可,老天,認證這麼寬鬆,別人如果真要冒拍,根本連小冊子都不用帶來。
4. 最後,我聽過有人冒領存款、冒刷信用卡,但是從來沒聽過有人要「冒拍」照片,法頌如果真的飽受「冒拍」困擾,應該採其他更積極的認證措施,而不是「把小冊子銷毀」這種方法來讓客戶質疑。
接著我就要來談B小姐的服務態度了:
1.「您知道什麼是雲端嗎?」、「雲端是絕對不會毀損的」,B小姐質疑我對資訊了解的能力,讓我感覺我似乎是個對資訊無知的客戶,我當然知道雲端是什麼,當下還解釋給她聽,並告訴她我擔心的並不是客戶資料毀損,而是書冊一毀,法頌接著在網站「大筆一刪」或電腦「大鍵一按」,我要如何舉證法頌對我的售後服務承諾?最重要的是,B小姐「暗示我對雲端無知」的話語已經在讓我感覺非常不悅。
2.現場有許多正在談婚紗拍照與挑片的新人,B小姐為了一本小冊子與我在接待現場爭論,隨著我們的聲音越來越大聲,徒增其他客戶的質疑,是否太划不來?婚紗業最重視的就是「客戶的感覺」,畢竟婚禮一生一次,你們雖然要服務許許多多的新人,但是對許多新人而言,你們卻是一生唯一所選的婚紗公司,就為了一本小冊子和我在現場爭論,都沒想到會不會嚇到其他客戶嗎?法頌的門市員工訓練應該在敏感度上特別加強。
3 .B小姐說不過我,接著說:「好,那我向公司幫您爭取,請您把小冊子給我」,我表示上週來拍照已交給A小姐,接著B小姐就說:「那沒辦法,小冊子一定已經銷毀了」,我繼續說,「我上週特別交代A小姐不得銷毀」,B小姐說:「那我去問她,不過依公司規定,她是不可以這麼說的。」接著就離開了。
B小姐的說法是不是很奇怪?為什麼她可以說要幫我爭取,A小姐就「依公司規定」不行?上週交給A小姐的小冊子是否銷毀了,B小姐除了應該做確認外,就算不曉得有沒有銷毀,既然知道我如此重視這本冊子,也應該積極進行補救措施,說一句「糟糕,那我趕快幫您通知公司先保留不可以銷毀」,也會讓客戶感心不已,怎麼會是說肩膀一聳,「那沒辦法了」?是不是我上次沒有特別叮嚀,B小姐就真的打算兩手一攤,對我的質疑表示沒有任何回應?
接下來A小姐笑著趕忙拿著小冊子回來,裡面法頌承諾的頁次都畫了大叉叉,第一頁謝卡下方標註著我們結婚紀念日的欄位也畫個大叉,用紅筆寫著「作廢」兩字,我不由得苦笑(我比較好脾氣,也不想再爭論了),跟老婆說:「你看,我們的結婚紀念日作廢了耶!」,而且日期資料欄位翻過來第二頁,恰好是一張新娘模特兒的照片,那個叉叉畫得太用力,那個模特兒的臉出現一個淺淺的黑色叉痕,看起來有點不舒服。
我拿著小冊子,嘆了口氣,老婆問:「明年還想來拍嗎?」,我苦笑一聲,沒有應答。
法頌是高雄數一數二的知名婚紗,拍照技術與「當時」的服務都沒話說,我還私下推薦不少親友去拍。
如今,我想,我的推薦就到此為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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