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結婚可以請婚假嗎?
如題~
登記結婚可以請婚假嗎??
因為打算生完小孩在一起補請!
所以想先登記結婚!
因為沒有喜帖也還沒宴客!
這樣公司會承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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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結婚可以請婚假嗎??
因為打算生完小孩在一起補請!
所以想先登記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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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5月23日修正公布之民法第982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又民法親屬編施行法第4條之1規定:「中華民國96年5月4日修正之民法第982條之規定,自公布後1年施行。」
也就是說,自97年5月23日起,以傳統結婚舉辦婚禮宴客的儀式婚走進歷史,結婚雙方當事人 應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始生效力。
因此,目前核准婚假與否自應以是否有合法登記為判斷標準,有無發喜帖宴客與婚假並無關聯喔。
查了相關法令規定只找到下面的資料:
第 9 條 雇主不得因勞工請婚假、喪假、公傷病假及公假,扣發全勤獎金。
但是法令並沒有明訂相關細節~
所以我想這還是要問你們公司最準嚕!
就好像法令規定不能超時工作,還是有一堆公司讓員工超時工作一樣~
大家怕被辭頭路,只好忍氣吞聲繼續做嚕!!
應該不行喔!而且要注意婚假可能會有效期。以我們公司為例,必須先辦理結婚登記後才能申請婚假,共計八天,一個月內、一次休完。若妳準備登記當日請婚假,就得連休八天,那接下來辦婚宴的假就得自己想辦法啦~~
水水:
你是否直接問你們公司的人資比較快,
因為我的上一家公司是從結婚登記日後的半年內,都可請婚假,
但是我現在的公司就不行,一定要從登記日開始請,若有特殊理由須寫簽呈,
需經過主管核准才可以請喔!
我想每家公司的規定可能都會不太一樣吧!
我是去年12/18公證結婚+登記
可是我自己想說 要請婚假也應該是等我程序都完成ㄌ~
才可以開始請
所以我當天是請事假唷
(我自己是比較擔心公司會不爽啦 所以就沒問 直接請事假)
我ㄉ婚假 就是等今年宴客 才要開始用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