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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婚紗退訂經驗
今年十月在高雄新光三越站前站訂了夢萊茵的婚紗,後來因為水水住在台南覺還是找台南的婚紗店比較方便而解約退訂。
當初要跟夢萊茵提出解約時也上網做了很多功課,也問了消金會和消保會,很幸運的跟夢萊茵解約的過程中很順利,門市小姐的態度都很好,還有說有笑。希望未來的新人們在找婚紗店時可以順順利利的,提供一點經驗給大家參考。
不管在任何情況,不論在店面或婚紗店簽約前,請記得要求把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訂,或訂金概不退還等字句刪除,因為我有打電話去消金會和消保會問過,因為有這樣的字句在,所以沒有什麼法條可以要求店家退訂金,頂多由消金會或消保會出面調解,看能不能多少拿回一些或轉做其他消費(全家褔、藝術照、nubra等等),至於合約審視期,只是讓我們拿合約回去看,不是看到合約有問題可以解約。為了怕自己在當下沒有考慮好自己的需求,或是被業務強力推銷灌了迷湯,要簽約沒關係,但一定要請他加上多少天內可以無條件解約退訂。回去可以好好再想一想,在婚紗展訂的也可以有時間去看看實體店面,有問題的話可以隨時提出解約,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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