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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紗訂金付後還能拿回來嗎?



文章5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12月18日

2002-12-18
婚紗訂金付後還能拿回來嗎?
前幾天去到一家婚紗公司付了訂金,但在網上看到很多有關那家負面的消息,再想想自己當天在那家店的感受很不好,事後覺得還是放棄,但已經付了15000的訂金,不知道能不能有機會拿得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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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83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12月18日

拿回來應該蠻難的吧....轉消費倒是可以...
看是換成結婚錄影或是喜帖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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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7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12月18日

似乎就法律上而言要退所有的訂金不是那麼容易,但是婚紗公司頂多只能要20%的訂金,所以超出20%的部分你可以試試看拿回來

在VW上面有一篇關於退訂金的文章,內容如下:

己經付了訂金可以退回嗎?

準備在三個月後結婚的婉玲和明志,幾乎走遍了台北的婚紗公司,經過一番精挑細選,覺得A公司最符合他們的要求,加上服務人員態度親切,兩人終於決定將婚紗大事交給A公司,並且依公司要求,付了百分之二十的訂金八千元,說好一個月後來選禮服。

婚紗敲定了,以為最麻煩的事就搞定了,誰知道一連串的麻煩接踵而至。婉玲和明志的老家都在高雄,婚宴和歸寧也勢必得在高雄,兩人每到假日就得回老家,張羅婚宴和結婚的瑣事,隨著事情越來越多,兩人待在台北的時間越來越少,更沒有時間到婚紗公司選禮服。加上高雄B婚紗公司正在促銷,攝影風格及禮服也讓兩人頗滿意,因此兩人又付了訂金給B公司,決定回到高雄拍婚紗。

己經付給了A公司的訂金應該怎麼辦呢?婉玲和明志以為,還沒有在店內消費,加上兩人在台北拍照的確有困難,應該可以請A公司退還八千元吧?不料A公司拿出定型化契約,表示己經付的訂金,無論有沒有消費都不能退還。雙方爭得面紅耳赤,還鬧進了消基會,請消基會協調解決。

消基會表示,只要簽訂契約,就有法律效力,因此雙方的協議都應該依契約為主。婉玲和明志拿出契約,關於付款的部分,上面寫著:「訂金百分之二十、挑選禮服百分之二十、拍照百分之三十、看毛片百分之三十。拍照若有不滿意之處,可協議重拍。」除此之外,便沒有載明任何退訂的字句。

換句話說,即使兩人還沒有消費,只要付了訂金,就不能要求退還。如果發生拍攝風格不滿意或服務態度不佳等糾紛,雙方只能協商而不能退費。如此一來,婉玲和明志的八千元確定是不能退回了。不過消基會建議,消費者可以和商家協商,以轉讓的方式減少損失,例如改為拍攝全家福,或找到另一對願意在A公司拍攝的新人,頂替這筆訂金。

通常契約上不會載明可以轉讓消費金額,因此能不能轉換,決定權還是在商家,只不過商家為了生意和口碑著想,還是會有協商空間。因此新人在付訂金時,一定要看清楚契約,最好能在契約上註明「不滿意退費」、「未消費前可退訂」等字句,以保障自身權益。

請你有任何問題務必與我連絡,我們再一起看看怎麼辦







我之前也有同樣的問題...感謝小慈幫我找的資料...
還有感謝ping6916唐菱水水的幫忙轉讓抵消費..讓我能結束這場噩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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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012765

文章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12月19日

嗯..對於婚紗的退還訂金我有親身經歷喔
之前在中山北的某家婚紗公司我在10/31
付了1萬元的訂金,但在11月初頭一次去試
婚紗的時候即出現服務態度很差,而且還跟
我和我媽媽嗆聲,當時在現場即出現了口角,
但我們沒有馬上找店經理出面解決..是之後
忍無可忍,愈想愈氣,決定去找他們談退費的
事宜,剛開始他們說從來沒有這種案例發生過,
我仍然堅持我的原則,不想轉消費,因為感覺
已經很差,怎麼再服務下去?於是最後婚紗公司
決定退我一半的金額,雖然我損失一半,但仍
然覺得很划得來,因為畢竟若再繼續配合下去,
不知以後還會發生什麼事..後來我們就到板橋
友人介紹的某婚紗公司,服務態度佳,且禮服
全是新的...所以囉...退還訂金是有可能的,
就看要怎麼跟他們談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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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12月21日

好感謝大家的幫忙,雖然我已經沒有幾會拿回訂金(因為我男朋友的爸媽都出面去跟婚紗業吵,居然還被店裡的總經理恐嚇不准再來),假如要轉消費,有沒有什麼方法或是要請婚紗業者另簽一張同意書,証明付出的訂金可以轉消費?有沒有可能就被a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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