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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請婚假



Lv1 connez

文章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10月20日

2010-10-20

    男友的爺爺癌末似乎快撐不下去了, 他媽媽希望我們百日內可以先公證之後再補請, 因本身是公務員有婚假的問題,我想請問公證後有規定多久內要辦結婚登記? 現公證應是不具法律效力了, 公務員婚假要在一個月內請完認定日期是公證日期還是到戶政事務所辦結婚登記日期? ......已爬文但還是搞不清楚, 而且公證結婚根本用不到婚假, 之後的補請才令人頭大啊! 請了解的人教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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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4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10月20日

我想你去問你們的人事最快也最清楚吧!

但據我所知應該是登記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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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ni1026

文章78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10月20日

目前公證已無認何效力,

是採登記制,

就婚假的部份,可能要問人事,

就我而言,我的婚假是看喜帖上的日期。(也就是宴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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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229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10月20日

請假是以登記日為準

而且要一個月內請完婚假

跟公證完全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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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237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10月20日

建議你還是直接問人事室比較準

因為即便都是公務員

也會因為單位不同  請假方式規定上會有些微的不同

有人是用喜帖日期

有人是用身分證上的登記日期

所以   還是直接問一下人事室比較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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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6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10月21日

我老公也是公務員~

請假是~~~~登記日1個月內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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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3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10月21日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三條:因結婚者,給婚假十四日。

除因特殊事由經機關長官核准延後給假者外,應自結婚之日起一個月內請畢。
如果有特殊情形就專簽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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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1

活動0

發表日期2010年10月21日

我當時登記跟婚宴日期差了快一個月,也是寫簽呈申請婚假延期

基本上如果事先先跟主管報備、跟人事詢問

婚假這等喜事不會遇到太惡劣的刁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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