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致薇薇新娘婚紗公司
以下的內容是由我那有如電腦般記憶力的老公所提出的疑問!
1.(未收取任何指定費用?)合約上只有註明,分兩天拍外景不另收費,並未註明(未收取攝影師指定費用)就如同世貿簽約當日,雙方有談及底片一樣,卻未註明於合約上。且於簽約當時我們就有言明,我們喜歡毛片,盡量不想要修片。
2.(西服改為優惠2件?)實際上只租到一套白色西服,且還加付2000元之租服費用。
3.(市立美術館夜景?)於約定拍照日當天,與林總監溝通過,那套晚禮服是要拍"夜景"的,並非照片所呈現出來的黃昏(天色差很多)。
4.(本公司挑選禮服服務人員未曾向該新人有任何抱怨之情況發生?)挑婚紗當天,因為挑不到很喜歡的禮服,所以試了很多套,禮服服物人員的態度及臉色,變得不太好,沒有抱怨?那就是可以擺臉色囉?
5.(前後3次選片期間-該新人表示要求免費贈送30組以外之全數底片?)
第1次選片...隨即表示我們有意願購買底片,服務小姐說從來沒有人要買底片的,他須要詢問上面,服務小姐馬上去問店長後底片1張開價500元,且一次須購100張,因為是第一次挑片,心想雙方還有可以談的空間,並不想在照片 上畫上一些不必要的記號,隨及向服務小姐表示,再約下次挑片的時間,並不想把氣氛弄僵。此時店長才表示,底片1張400隨我們要挑幾張。因為老婆當場氣哭。我覺得心情以經受影響,所以仍堅持先離去。(這並不代表這一次的挑片是對照片的內容滿意,而未畫上不要的記號。)
第2次選片...因為經過第一次選片之後,覺得底片的價錢過高(與林總監所言相差甚遠)所以第2次挑片時,並為提及底片事宜,只想挑出30張我們滿意、喜歡的照片,在第2次挑片中,就很仔細的看照片,發現拍照的時間拿捏的都不錯,只是取景上面讓我們覺的很不好,照片看上去不是切手、切腳、切頭、切身體,完整性的照片並不多,不用說基本組的30張照片,就連放大的照片也挑不出,而本組中的30張照片也挑不齊。服務小姐隨及詢問,為何挑不出30張,我們的回答是因為拍照前以經和林總監溝通過,本來應該是沒有太大的問題,但是林總監似乎有點誤解了我們倆對自然的意思,(我們喜歡的是大自然,並非拍照時表情或動作),服務小姐便說,因為從未有客戶挑不出照片或挑不滿的情形,那她以補拍的方式來處理(但要收補拍的攝影師及禮服的租借費用)由於當天時間以經蠻晚的了,便向服務小姐說再約下次的詳談補拍時間。
第3次選片...在前兩次的挑片結果後,有許多拍過婚紗的朋友,向我們表示,他們的底片都是免費贈送的,為何我們還要花錢去買,於是第3次前去婚紗公司時,便請該名友人一同前往,到婚紗公司時,該名服務小姐在與另外客人挑片,於是我們自己找位置坐下,並未前去打擾,此時林總監便先與我們接洽,林總監開口便說,他覺得他這次拍的作品真的不錯,他已自行將我們第2次挑片時,所不要的照片上之刪除記號去除,希望我們能再考慮一次,並且說,如果我們仍堅持補拍,那便由其他的攝影師來捉刀,不是由他,他也不會再過問此次的交易情形,林總監因為還有工作在身,便先行離去。因為第2次的挑片中,我們很認真的看過,也沒去想底片的事,但這一次去發現記號不見了,那種感覺很差,很不被尊重的感覺,所以第3次翻像本時,我們不太願意在上面再做任何的記號(因為第2次的記號被擦掉,好像表示我們無權對自己的照片做決定),該次商談即由店長出面,於是店長便對我們第1次挑片時提出疑問(第1次挑片你們很滿意呀,為何跟第2次挑片落差甚大),我們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在第2次挑片時,就有說了,我們覺得第1次挑片雙方都有可以談的空間,所以我們沒有認真的挑選,也並不想在照片上畫上過多的記號)店長便說若我們要重拍婚紗,那原本拍的照片我們都不能選,並且要更換攝影師,(重拍的費用我們須全額支付,包含攝影師、化妝師、禮服租借等),我們隨即提出疑問?若要更換攝影師而且原本照片又不能挑的情況下,攝影師又更換,便不是指定林總監了,那我們之前付的(攝影師指定費用)是否應該退還。此時友人提出,(他於其他家婚紗公司拍照,該婚紗公司將全數底片奉送,為何薇薇新娘不行呢?)的疑問,店長回答(薇薇有加入攝影工會,且無賣底片的事,要我們自行去尋問其他家婚紗公司)。店長隨即說要詢問老板(且我們也跟店長說,若您不能做主我們也不想為難您,可否請老板出面溝通。)店長便起身去打電話詢問,店長回座時便說老板的意見是(補拍或重拍都可,原本的照片也可挑選,不另收費,那底片的部份詢問一下我們的預算),因為說真的重拍或補拍都很麻煩,且我們還認為可以談下去,所以此時才提出1萬元購買底片的事(這才第1次提出),於是店長再次起身撥電話詢問,結果是(沒辦法),此時我們便沒有再提底片的事,只想先談重拍或補拍的事宜,只是友人他真的覺得怪怪的,又向店長開口問了底片的事,此時,突然出現一位張先生(口氣及臉色都及為不好很大聲的說"不可能的事,我們有加入攝影公會,沒有送底片的事,要我們去問左右鄰居"),友人便說(我就是在斜對角拍的,那我這些底片跟照片就是假的囉,是看到鬼囉?)那位張先生便很大聲的說(對,都是假的,你看到鬼了,若你們不滿意的話可以去消基會投訴啊!)這位張先生的態度真是令人不感恭唯,(友人此時只是提出疑問,拿出照片及底片做證明,並未再要求薇薇要將底片免費贈送)此時我覺得這個氣氛以經很火爆了,我便起身要妻子與友人先行離去,且詢問張先生貴姓,是否有名片,他回答(我姓張,沒名片),那我便說(喔,那沒關係)我便向店長說,我們再談吧,這次就先這樣,我們會考慮張先生說的,協請消基會處理。走到店門口時,店長追出來緩和我們的情緒,此時我們向店長詢問(張先生於公司的身份)店長說(其實張先生是我們的股東,講話比較沖,希望我們不要介意。)此時那位張先生又跑出來說(不滿意,去找消基會啊),此時友人說(你話不要講的太滿)且詢問張先生3次(你確定要我們去找消基會嗎?)張先生回答(對!你們去找消基會處理),於是我便說(好,我們會好好考慮的)我們便跟店長打聲招呼先行離去了。
6.(本公司本著服務顧客精神,答應給予重拍?)由第3天的選片中...店長說若我們要重拍婚紗,那原本拍的照片我們都不能選,並且要更換攝影師,(重拍的費用我們須全額支付,包含攝影師、化妝師、禮服租借等)這是本這服務客戶的精神?
7.(以壹萬元買下約270張的底片,如果不賣就要至消基會投訴要脅?)至消基會投訴?好像是那位張先生請我們去的吧。且那時我們有言明,1萬元為預算,若你們不能賣就算了。
8.(((11/24 約22:30本公司林總監去電與該新人溝通.請該新人提出希望之結果與要求.該新人表示可以不重拍.但仍堅持壹萬元買下約270張底片)))
(((11/24 約22:40本公司林總監再度去電並回應本公司所能給的優惠是)))
(((1.本組以外30張底片壹萬元)))
(((2.本組以外全數約270張底片優惠價6萬元)))
林總監的這通電話主要是想要將氣氛緩和下,此時我也有向林總監提出(張先生的態度問題)是他要我們去找消基會的,這點我會好好考慮,且我們也表示,拍照過程中,(因與林總監事前溝通過兩次。且於簽約當時我們就有言明,我們喜歡毛片,盡量不想要修片。於溝通拍照前事宜時,也有再次提出)所以我們相信總監的專業。林總監很希望事情能和平落幕,所以要我們再將預算說一次,他便先掛上電話做內部的會議後,才給我答覆(1.本組以外30張底片壹萬元....2.本組以外全數約270張底片優惠價6萬元)希望我們好好考慮一下,若真的要協請消基會,那公司中有律師會按合約處理(一份並不是很明確的合約),說公司按合約走,並沒有免費幫客人補拍或重拍的這回事,我便向總監提出,那合約上本來就未言明(客人不滿意照片不能補拍,也未有補拍須要收費等等條文。)對於此事,我跟林總監最後談的結果是(我會好好考慮補拍、重拍或底片優惠的事,但對於張先生的態度,我仍持不滿的保留。並未要脅要投訴消基會。)我們考慮投訴消基會,最初的起因就是(張先生的態度,且也是張先生要我們去請的)。此次的商談便到此結束,並沒有確定的答案,(我只說我會考慮所有的事情。)
9.(11/27本公司門市服務小姐再去電與該新人溝通.該新人僅表示會主動至本公司討論相關事宜並會事先來電約定時間)該電話是我接的,我的回答是(有些事我還沒想清楚,我會主動打電話給門市服務小姐)此通電話也到此結束。
10.(結果是未知會本公司之前提下於12月04日張貼對於本公司之不實陳述與員工照片)因為多次與友人相聚時,友人都會提問張先生的事,我老婆覺得很不受尊重的感覺,當初只是請友人一同前往挑片,避免因為我們的主觀可能讓一些好照片流失掉,沒想到友人只是提出事實與疑問,便遭此待遇,覺得很過意不去,且事情經過很多天,都不見婚紗公司的張先生有所回應,才會在網路上提出自己所受的氣,難道消費者就只能說婚紗公司正面的言詞,負面的言詞即淪為不實陳述?
且我老婆張貼照片原就是經過當照片中人同意,只是張貼的時機稍嫌不對,經過我及多位會員的指責,她也隨即請VW把照片刪除。
在此本人為妻子登照片的魯莽行為鄭重的道歉,且可親自前往婚紗公司與照片中人道歉。
攝影師:"林傑"林總監(對不起,對您感到很抱歉,將您的照片登在網路上)
化妝師:"Vicky"小姐(對不起,對您感到很抱歉,將您的照片登在網路上)
攝影助理:"東東"小姐(對不起,對您感到很抱歉,將您的照片登在網路上)
但所陳述之事皆為屬實。兩者不可混為一談。
1.(未收取任何指定費用?)合約上只有註明,分兩天拍外景不另收費,並未註明(未收取攝影師指定費用)就如同世貿簽約當日,雙方有談及底片一樣,卻未註明於合約上。且於簽約當時我們就有言明,我們喜歡毛片,盡量不想要修片。
2.(西服改為優惠2件?)實際上只租到一套白色西服,且還加付2000元之租服費用。
3.(市立美術館夜景?)於約定拍照日當天,與林總監溝通過,那套晚禮服是要拍"夜景"的,並非照片所呈現出來的黃昏(天色差很多)。
4.(本公司挑選禮服服務人員未曾向該新人有任何抱怨之情況發生?)挑婚紗當天,因為挑不到很喜歡的禮服,所以試了很多套,禮服服物人員的態度及臉色,變得不太好,沒有抱怨?那就是可以擺臉色囉?
5.(前後3次選片期間-該新人表示要求免費贈送30組以外之全數底片?)
第1次選片...隨即表示我們有意願購買底片,服務小姐說從來沒有人要買底片的,他須要詢問上面,服務小姐馬上去問店長後底片1張開價500元,且一次須購100張,因為是第一次挑片,心想雙方還有可以談的空間,並不想在照片 上畫上一些不必要的記號,隨及向服務小姐表示,再約下次挑片的時間,並不想把氣氛弄僵。此時店長才表示,底片1張400隨我們要挑幾張。因為老婆當場氣哭。我覺得心情以經受影響,所以仍堅持先離去。(這並不代表這一次的挑片是對照片的內容滿意,而未畫上不要的記號。)
第2次選片...因為經過第一次選片之後,覺得底片的價錢過高(與林總監所言相差甚遠)所以第2次挑片時,並為提及底片事宜,只想挑出30張我們滿意、喜歡的照片,在第2次挑片中,就很仔細的看照片,發現拍照的時間拿捏的都不錯,只是取景上面讓我們覺的很不好,照片看上去不是切手、切腳、切頭、切身體,完整性的照片並不多,不用說基本組的30張照片,就連放大的照片也挑不出,而本組中的30張照片也挑不齊。服務小姐隨及詢問,為何挑不出30張,我們的回答是因為拍照前以經和林總監溝通過,本來應該是沒有太大的問題,但是林總監似乎有點誤解了我們倆對自然的意思,(我們喜歡的是大自然,並非拍照時表情或動作),服務小姐便說,因為從未有客戶挑不出照片或挑不滿的情形,那她以補拍的方式來處理(但要收補拍的攝影師及禮服的租借費用)由於當天時間以經蠻晚的了,便向服務小姐說再約下次的詳談補拍時間。
第3次選片...在前兩次的挑片結果後,有許多拍過婚紗的朋友,向我們表示,他們的底片都是免費贈送的,為何我們還要花錢去買,於是第3次前去婚紗公司時,便請該名友人一同前往,到婚紗公司時,該名服務小姐在與另外客人挑片,於是我們自己找位置坐下,並未前去打擾,此時林總監便先與我們接洽,林總監開口便說,他覺得他這次拍的作品真的不錯,他已自行將我們第2次挑片時,所不要的照片上之刪除記號去除,希望我們能再考慮一次,並且說,如果我們仍堅持補拍,那便由其他的攝影師來捉刀,不是由他,他也不會再過問此次的交易情形,林總監因為還有工作在身,便先行離去。因為第2次的挑片中,我們很認真的看過,也沒去想底片的事,但這一次去發現記號不見了,那種感覺很差,很不被尊重的感覺,所以第3次翻像本時,我們不太願意在上面再做任何的記號(因為第2次的記號被擦掉,好像表示我們無權對自己的照片做決定),該次商談即由店長出面,於是店長便對我們第1次挑片時提出疑問(第1次挑片你們很滿意呀,為何跟第2次挑片落差甚大),我們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在第2次挑片時,就有說了,我們覺得第1次挑片雙方都有可以談的空間,所以我們沒有認真的挑選,也並不想在照片上畫上過多的記號)店長便說若我們要重拍婚紗,那原本拍的照片我們都不能選,並且要更換攝影師,(重拍的費用我們須全額支付,包含攝影師、化妝師、禮服租借等),我們隨即提出疑問?若要更換攝影師而且原本照片又不能挑的情況下,攝影師又更換,便不是指定林總監了,那我們之前付的(攝影師指定費用)是否應該退還。此時友人提出,(他於其他家婚紗公司拍照,該婚紗公司將全數底片奉送,為何薇薇新娘不行呢?)的疑問,店長回答(薇薇有加入攝影工會,且無賣底片的事,要我們自行去尋問其他家婚紗公司)。店長隨即說要詢問老板(且我們也跟店長說,若您不能做主我們也不想為難您,可否請老板出面溝通。)店長便起身去打電話詢問,店長回座時便說老板的意見是(補拍或重拍都可,原本的照片也可挑選,不另收費,那底片的部份詢問一下我們的預算),因為說真的重拍或補拍都很麻煩,且我們還認為可以談下去,所以此時才提出1萬元購買底片的事(這才第1次提出),於是店長再次起身撥電話詢問,結果是(沒辦法),此時我們便沒有再提底片的事,只想先談重拍或補拍的事宜,只是友人他真的覺得怪怪的,又向店長開口問了底片的事,此時,突然出現一位張先生(口氣及臉色都及為不好很大聲的說"不可能的事,我們有加入攝影公會,沒有送底片的事,要我們去問左右鄰居"),友人便說(我就是在斜對角拍的,那我這些底片跟照片就是假的囉,是看到鬼囉?)那位張先生便很大聲的說(對,都是假的,你看到鬼了,若你們不滿意的話可以去消基會投訴啊!)這位張先生的態度真是令人不感恭唯,(友人此時只是提出疑問,拿出照片及底片做證明,並未再要求薇薇要將底片免費贈送)此時我覺得這個氣氛以經很火爆了,我便起身要妻子與友人先行離去,且詢問張先生貴姓,是否有名片,他回答(我姓張,沒名片),那我便說(喔,那沒關係)我便向店長說,我們再談吧,這次就先這樣,我們會考慮張先生說的,協請消基會處理。走到店門口時,店長追出來緩和我們的情緒,此時我們向店長詢問(張先生於公司的身份)店長說(其實張先生是我們的股東,講話比較沖,希望我們不要介意。)此時那位張先生又跑出來說(不滿意,去找消基會啊),此時友人說(你話不要講的太滿)且詢問張先生3次(你確定要我們去找消基會嗎?)張先生回答(對!你們去找消基會處理),於是我便說(好,我們會好好考慮的)我們便跟店長打聲招呼先行離去了。
6.(本公司本著服務顧客精神,答應給予重拍?)由第3天的選片中...店長說若我們要重拍婚紗,那原本拍的照片我們都不能選,並且要更換攝影師,(重拍的費用我們須全額支付,包含攝影師、化妝師、禮服租借等)這是本這服務客戶的精神?
7.(以壹萬元買下約270張的底片,如果不賣就要至消基會投訴要脅?)至消基會投訴?好像是那位張先生請我們去的吧。且那時我們有言明,1萬元為預算,若你們不能賣就算了。
8.(((11/24 約22:30本公司林總監去電與該新人溝通.請該新人提出希望之結果與要求.該新人表示可以不重拍.但仍堅持壹萬元買下約270張底片)))
(((11/24 約22:40本公司林總監再度去電並回應本公司所能給的優惠是)))
(((1.本組以外30張底片壹萬元)))
(((2.本組以外全數約270張底片優惠價6萬元)))
林總監的這通電話主要是想要將氣氛緩和下,此時我也有向林總監提出(張先生的態度問題)是他要我們去找消基會的,這點我會好好考慮,且我們也表示,拍照過程中,(因與林總監事前溝通過兩次。且於簽約當時我們就有言明,我們喜歡毛片,盡量不想要修片。於溝通拍照前事宜時,也有再次提出)所以我們相信總監的專業。林總監很希望事情能和平落幕,所以要我們再將預算說一次,他便先掛上電話做內部的會議後,才給我答覆(1.本組以外30張底片壹萬元....2.本組以外全數約270張底片優惠價6萬元)希望我們好好考慮一下,若真的要協請消基會,那公司中有律師會按合約處理(一份並不是很明確的合約),說公司按合約走,並沒有免費幫客人補拍或重拍的這回事,我便向總監提出,那合約上本來就未言明(客人不滿意照片不能補拍,也未有補拍須要收費等等條文。)對於此事,我跟林總監最後談的結果是(我會好好考慮補拍、重拍或底片優惠的事,但對於張先生的態度,我仍持不滿的保留。並未要脅要投訴消基會。)我們考慮投訴消基會,最初的起因就是(張先生的態度,且也是張先生要我們去請的)。此次的商談便到此結束,並沒有確定的答案,(我只說我會考慮所有的事情。)
9.(11/27本公司門市服務小姐再去電與該新人溝通.該新人僅表示會主動至本公司討論相關事宜並會事先來電約定時間)該電話是我接的,我的回答是(有些事我還沒想清楚,我會主動打電話給門市服務小姐)此通電話也到此結束。
10.(結果是未知會本公司之前提下於12月04日張貼對於本公司之不實陳述與員工照片)因為多次與友人相聚時,友人都會提問張先生的事,我老婆覺得很不受尊重的感覺,當初只是請友人一同前往挑片,避免因為我們的主觀可能讓一些好照片流失掉,沒想到友人只是提出事實與疑問,便遭此待遇,覺得很過意不去,且事情經過很多天,都不見婚紗公司的張先生有所回應,才會在網路上提出自己所受的氣,難道消費者就只能說婚紗公司正面的言詞,負面的言詞即淪為不實陳述?
且我老婆張貼照片原就是經過當照片中人同意,只是張貼的時機稍嫌不對,經過我及多位會員的指責,她也隨即請VW把照片刪除。
在此本人為妻子登照片的魯莽行為鄭重的道歉,且可親自前往婚紗公司與照片中人道歉。
攝影師:"林傑"林總監(對不起,對您感到很抱歉,將您的照片登在網路上)
化妝師:"Vicky"小姐(對不起,對您感到很抱歉,將您的照片登在網路上)
攝影助理:"東東"小姐(對不起,對您感到很抱歉,將您的照片登在網路上)
但所陳述之事皆為屬實。兩者不可混為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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