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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能幫我解答有關公證結婚的疑問?
因為bf的父親說明天不能結婚 會影響運勢 所以我想先公證 再等過完年補請 不然鐵定來不及準備 不知道醬子可以嗎? 1.公證結婚一定要在戶籍所在地之地方法院嗎? (bf戶籍是在高雄我是在台中) 2.大約幾天前要去登記? 3.公證後幾天內要去做登記?是要去戶籍所在地登記嗎? 4.公證當天要如何知道該幾點去? 5.公證所有費用是多少? 6.公證後,如果要補請的話,是否就不用早上的迎娶儀式? 就等晚上的宴客而已? 7.那晚上的宴客可以有觀禮儀式嗎? 麻煩各位囉 我去開店了 晚上見! 小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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