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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如果沒有請訂婚或者是歸寧,那酒筵禮是否應退還給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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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0年2月23日

2010-02-23

當初結婚時,原本有打算請歸寧,所以婆家有包了一包26,000元的酒筵禮給水爸水媽,

後來因為結婚10天水水的外公過世了,所以歸寧的宴席就想說等外公對年再來補請,

等了一年多,最近再跟水爸水媽討論要補請的事,水爸是覺得不然就不要請了,而我自己也覺得結婚都已經1年多了,

現在再來請歸寧好像都沒那個新婚的感覺了,再加上當初結婚在台北分開請了2次,想一想覺得還蠻累人的,

所以打算乾脆就不要請了,只是覺得對婆家很不好意思,因為他們當初本來是想說歸寧請客時可以依一大家子

(包括我老公的姑姑.姑丈.伯父.伯母及我小姑和她先生.小叔等)順便來我家玩(因為我家在外島),現在既然決定不請了,真不知道該如何跟婆家開這個口,還有之前婆家包的酒筵禮也應該退還給婆家吧,只是不知該如何開口呀!傷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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