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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敏抱怨文
因為訂結婚的時間越來越近,才將已經於97年下訂了一年左右的西敏合約搬出來開始連絡安排拍照還有選禮服。
當初因為好朋友準備要結婚,而我跟男友也有計畫要共組家庭,所以好朋友邀我們一起去西敏,說西敏的禮服很漂亮,建議我去看看。
當時因為好朋友的包套內容都談好了,也極力推薦我們使用他們的包套內容,雖然價格比坊間其他的婚紗包套還貴,但是內容對我來說都還算實用所以就先付了12000當作下訂的訂金。
當時西敏特別說明,下訂的合約可無限期保留,如果在拍照之前要更改合約,他們願意全額退費。
本來我跟男友就沒有急著要結婚,所以對我們來說,這樣的內容應該是適合我們的。
當時我們下定的西敏還在愛國東路上,然後11月就被告知已經搬到民權東路上。
其中又發生他們王牌的攝影師浩良先生跟他們公司有些問題,所以無法為我們服務,當然他們也提出補償方案,因為還沒有急著要結婚所以我就沒有太過在意。
這段其間我一直都在搜尋西敏的新訊息,也發現很多人說西敏的溝通不量,還有常常連絡上沒有很即時等等,因為工作很忙,所以他們沒有持續追蹤反倒對我來說比較沒有負擔。
但是98年年中,我們終於決定要結婚了。
原本了門市服務人員也換了,換成人人說好的EMMA。
先是去預約拍照的檔期,原先希望的時間沒有空,只能牌到11月中旬,就算萬般無奈,但是知道這是必經路程,當然也就盡量將公司的事情挪開去配合攝影師的時間。
但是挑禮服的時候問題就來了。
明明我的合約上面是說全區可挑,但是從第一次挑拍照禮服的時候,禮服秘書雖然笑臉盈盈,但是拿出來的禮服跟我去下訂時看到的品質完全不同。
雖然服務很親切,但是禮服的品質卻讓人失望。
後來我有看到一些放在model上的禮服,小姐卻很委婉的告訴我需要加價,當時因為我忘記帶合約,所以沒有堅持,因為每次都要從高雄上台北,當然盡量希望能一次就把該處理的事情都處理完。
後來回到高雄我仔細看了合約,對於禮服需要加價的部份非常不能接受。
因為我憑著當時去下訂的印象將西敏介紹給我的另一個即將結婚的朋友,他們也訂了同樣的包套之後,去挑禮服也面臨品質不佳的問題。
我回來之後用電話跟小姐溝通,他門對我的解釋適因未後來搬到民權東路之後,禮服部份就分為VIP區,設計師區,還有一般區,所以我的合約只能挑一般區的禮服。
我又回頭去詢問當時找我去西敏的新娘,他就沒有遇到這樣的問題,讓我對西敏的解釋非常不滿意!!!
請問如果你跟一間建設公司買預售屋,結果他們公司的辦公室從這條巷子遷移到那巷子,然後業務員就跟你說:『小姐不好意思,因為我們公司換地方了,所以你當時的合約“現在”只能買一間廁所。』請問這樣合理麼?那當初合約又有什麼意義呢?
後來EMMA向我表示她會極力替我爭取,也告知我老闆同意完成合約的內容,讓我全區挑選,但是對於已經要拍照的衣服因為時間的關係所以無法再做更動,這些我也接受了。
但是今年一月我去挑選訂婚禮服的時候,這次的禮秘,因為一直找不到我喜歡的禮服,我跟朋友想自己去找,她也直接跳過展示的禮服以及三樓的禮服區,直接帶我們到四樓的倉庫去翻。
禮秘的臉色不佳,我個人將她視為是個人性格特色,也許友人就喜歡這種酷酷的禮秘,只是我個人覺得服務業不是展現個人特色的行業。
但是我問她為何我不能去三樓挑禮服, 她回答我那些禮服都是客戶訂做的,你不能選。
整個過程跟感受都讓人感到不愉快。
我老公說,是不是因為我們沒有一次付清所以他們才會這樣馬虎?
但我不懂得,如果後面還有尾款她們的服務都是如此了,那我一次付清她們還會在乎我的感受麼?
我很想知道,當初我下訂的合約到底算不算個合約?
包括當時接洽的門市承諾的,將來媽媽裝因為款式不多,所以如果媽媽們可以穿的下的話,禮服區也可以提供媽媽使用。
我很想說,也許各位遇到的西敏都跟我遇到的不一樣,也許真的我就是個案,但是,我並沒有覺得我的要求有不合理。
所有的內容都是合約上白紙黑字寫清楚的,我卻一再而再被當成傻子一樣對待。
西敏讓人稱讚的就是她的禮服,但是現在,她們卻違反合約不讓我挑選這些禮服。
我可以找消保官或是告她們違約麼?
有誰希望一廠開開心心的婚禮,被婚紗公司搞得滿肚子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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