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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我的婚鞋..
因為只有登記 後宴客 本來打算 宴客當天就穿閃亮亮的拍照鞋 省一筆
結果帥媽就說 要穿包鞋..一定又是鄰居 說的543...
害我又要多花一筆....買了又不常穿..(一年365天只穿牛仔褲+休閒鞋的人)
當然啦 在 VW有句話 很....傳神
寧願得罪錢 也不要得罪人..
還好這雙不貴 還是小羊皮的 也滿實穿的 只好刷下去了..
jhz0707 在 2009年12月23日 補充:
睡不著~~
這雙 是很淡的粉紅色哦~
不實穿的 衣服 鞋子 真的很浪費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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