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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婚儀式中的回禮是否為必要呢?



文章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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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9年11月16日

2009-11-16

水家是個觀念相當傳統的家庭,

週六晚上和帥帥一起回家找水爸媽商量關於明年過年後訂/結婚的事宜,

算是在提親前帥先到水家瞭解水爸媽對於訂/結婚有沒有什麼想法或要求,

初步討論出來的結果大概是:

聘金、金飾可買可不買(不買可折現擺出來)、喜餅。

在三大項主軸中,水爸媽表示聘金、金飾會收,但會轉給我們自行運用,

也因此水爸說不附嫁妝讓我帶過去夫家;喜餅則是吃多少實報實銷。


接著我便問水爸說,男方來訂親會準備給女方的六禮(或十二禮),

那我們女方是否也要回禮給男方呢?

不曉得水爸是從哪得知的訊息,居然說沒有這回事的


不曉得版上也有水水家是這樣子在走的嗎?

但我有印象的一直都是男方有給女方六禮,

基本上女方也應該回禮給男方呀!

既然是禮俗中既定的一環了,

真的不曉得為何水爸會說沒有這個禮俗耶!


由於我們雙方家庭在過去都沒有辦訂/結婚的經驗,

因此我不太能接受水爸說沒有回禮的習俗,

想請問版上水水,有什麼樣的說法能說服水爸接受有回禮的事呢?

起碼得禮尚往來呀......。


也或許是因為水爸要辦訂婚宴客,得花上一筆錢,

而訂婚宴客也因去年和大前年水的阿公阿嬤相繼過世時,

已收了奠儀而打算不收禮金。

我也應考量水爸的預算狀況,

只是想確定有此習俗,而該用什麼說法來說服水爸接受此習俗,

即使水爸不想出錢去買回給帥帥的六禮也無所謂,

水水自己也會負擔起來,

所以在這裡發文的用意並不是想和水爸爭辯什麼,

只望有經驗的水水們解惑了!

a9205920 在 2009年11月16日 補充:

sweetkitty、小目 水水:

妳們的想法和我很接近,不是我都在替男方說話抱屈什麼的,

因為覺得帥家在婚禮方面的花費也不亞於水家,

且如果都將成為親戚了還計較這麼多,往後日子該怎麼過下去啊!

只是納悶該如何開口向水爸提這件事,要嘛就如sweetykitty水水說的,

雙方互惠原則,沒有就都不準備或簡單用紅包代替... ...。

一開始水爸就說不用準備六禮了(男女雙方都不用),

但在帥帥眼裡,帥覺得除了聘金金飾以外,總是有些東西擺出來會比較體面,

因此才衍生出了萬一帥帥仍想準備頭尾禮擺出來,

但水家沒有回帥頭尾禮的窘境啊... ...。

所以最後是不是如果水爸還是不想回頭尾禮,那就也告訴帥帥不必準備了?

 

a9205920 在 2009年11月16日 補充:

janiceyan 水水:

真替妳開心有很多為你們設想的長輩

而你們也都很貼心的婉拒長輩的心意了,真的很好!

水爸是個老古板,每次和他溝通都得想好多種應對的方式才行啊。

水水提供的六禮/十二禮資料我大概瞭解了,

原來六禮中的前三禮是喜餅店就幫忙準備好的,

那我所指的就只在頭尾禮的部份而已了......。

真是令人頭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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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96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1月16日

收了聘金就該多少附點嫁粧吧......

六禮或十二禮的部份是互給的, 也就是禮尚往來, 若水爸真的有經濟上的考量, 那也可以將這個部份省略, 女方不用準備, 男方也就不須準備了, 這個部份可有可無, 但一定是雙方互惠為原則, 沒有一方給一方不給的啦, 要嘛就互給, 要嘛就都不準備, 也可以用紅包寫一寫代替即可..........

宴請女方親友收不收禮金是女方個人的行為, 不應將這部份的費用轉嫁到男方身上, 而女方盡佔便宜, 只要求男方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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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engirl

文章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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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9年11月16日

你有弟弟或哥哥嗎

換個立場想,若未來你兄弟的老婆家,提出了跟你家一樣的要求

你們是否能接受?

回禮可簡單可複雜~~但至少要表示點心意,禮尚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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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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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9年11月16日

看來版主對 6 禮/12 禮, 有點誤解~

所謂的 6 禮是指:喜餅、四色喜糖、禮燭禮炮禮香、金飾、豬肉(以火腿代)、頭尾禮,前三項喜餅公司都會附贈

12 禮是指: 西式喜餅、中式喜餅、米香餅、禮燭禮炮禮香、金飾、頭尾禮、豬肉(以火腿代)、酒、麵線、鮮魚生雞、閹雞、鴨母。其中後四項,現代多半以罐頭代替。

 

上述的各項,除了頭尾禮、金飾是互贈之外,其餘都是男方準備過來,女方只收一半,其餘退回,所以水爸說的沒錯。至於頭尾禮,據說取其意思是要有頭有尾,一般準備6~12項衣物互贈,是取吉祥數字,沒有一定要幾項,甚至有人以一個紅包上面寫頭尾禮,就搞定了。如果你們平常就會買一些衣物或是最近有要買新的,可以直接拿來擺,也不用多花錢,若要擺樣的話,送給新郎的可以有:帽子(若不常用,可以紅包代,必備)、襯衫、西裝、領帶、領帶夾(領帶、領帶夾可以合起來當成一項,或分開算成兩項)、鞋子、襪子(鞋襪為必備,可以合起來當成一項,或是分開算成兩項)、皮帶、皮夾、手錶、袖扣、手套等,送給新娘的可以有:頭花(必備,可以紅包代)、大衣或洋裝、圍巾/領巾、胸針/胸花、皮帶、鞋子、襪子(鞋襪為必備,可以合起來當成一項,或是分開算成兩項)、皮包、手環、手錶、保養品、珍珠/水晶項鍊等。

我覺得水爸辛苦把女兒養這麼大了,嫁給你,準備這些也不為過吧?結婚的事情就要這樣計較,以後怎麼當親戚?

結婚就要開開心心、圓圓滿滿的,也要互相體諒,像我們,是雙方家長都很想送我們東西,我們拼命阻止,不希望他們多花錢,這種已經把對方當成家人的感覺滿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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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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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9年11月16日

我們是走另類訂婚....

訂婚當天除了人跟要帶的金飾來之外什麼都不要帶...

那些什麼糖什麼豬肉什麼碗糕的~通通都不要~

那些工作人員紅包什麼的也都全免~

一來是省麻煩二來是不想困擾(那些東西都是我們家不吃的)

不過照網路上及周邊朋友的經驗來看....

男方有買這些東西來~是要回一半給男方的!

至於嫁妝.....就是我的父母XD

不想大包小包的那就帶現金過去買就好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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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96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1月16日

我所指的就是頭尾禮的部份, 這部份是互相給的, 若女方不打算準備買給男方, 那麼男方也就不用買給女方了, 雙方都省起來, 或是用紅包寫一包頭尾禮代替實體也是可以的, 也沒規定一定要有, 只要雙方一致就可以了, 不然儀式上只有女方的頭尾禮卻沒有男方的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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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0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1月16日

回 捲捲妹 水水:

你們的訂婚真的有夠另類,其實話題繞來繞去,都只在於一種形式的表現而已,

用現金代替反而比買了一堆不實用的物品來得實際,

畢竟留一點現金在身上總是好的,如果我們家可以比照捲捲妹水水家的方式來辦理,

想必我們的訂婚會簡單許多,相對的能爭論的點就自然少了。

又如 sweetykitty 水水所說,用紅包代替實體,經濟又實惠且一點也不麻煩,

也許我應該和帥帥討論把頭尾禮改用紅包取代的方式來擺辦盤了!

謝謝你們的經驗分享,對於剛開始著手籌備的我助益許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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