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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師的"著作權"...



文章45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10月20日

2002-10-20
請問一下姊妹們:
我的朋友拍完婚紗後
門市告訴他們,如果簽約時未註明"照片權力屬於新人"的話,就算是攝影師的"作品",有"創作權",不衍生"肖像權"的問題......真是這樣嗎???有沒有被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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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minx

文章2543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10月20日

應該不是吧..妳朋友可能是拍的很美..
那婚紗公司想拿來作樣本..
又不想付出代價或優惠妳朋友..
才故意這樣說的吧..
請對這方面了解的人幫我們解惑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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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2年10月21日

婚紗公司的攝影師是受妳朋友的雇用(契約行為),來拍攝照片,
並非他們出錢邀妳朋友為model,來從事創作。

所以除非妳朋友簽字放棄肖像權,否則肖像權絕對屬
於你朋友!

而攝影師作品的著作權歸屬,則要看當初簽約時的約定!
一般的慣例是妳若有挑那張照片,則可以保有底片,
換言之就是保有著作權,你可以自由使用這張底片。
而攝影公司也以此來希望大家多挑照片。

就法的層面來看,即使你不選那張照片,他們也不可
以任意使用照片,也就是被攝者仍保有肖像權,他們
要使用照片必需經過妳同意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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