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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 & 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



文章1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0月19日

2009-10-19

水水們,請教一下..

剛帥姐幫我們跑去法院申請要公證的日期(因為帥爸剛過世,所以我們要在百日內低調完婚),

但法院的人說其實大可不必花這筆公證費,直接去戶政事務所登記即為合法夫妻。

想請問的是.....既然這樣,為什麼還是很多人要去做公證這個儀式哩?? 有什麼差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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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721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0月19日

公證 有那個fu啊

雙方家人會在場

為的就是那句 " I D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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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83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0月19日

在去年的5/23(沒記錯的話應該是這天吧)以後改為登記婚

就直接到戶政事務所登記就算結婚了

 

而公證這個東西主要是因為以前規定要有公開儀式、證人才算

 

然而去年5/23以後還會有人想要去公證的主要原因是

去戶政就只不過資料寫一寫身份證換一換~一點都沒有結婚的fu

去公證還有一個小小的儀式~彼此說個我願意~然後互戴一下戒指

至少有那麼一點結婚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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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1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0月19日

主要是公證結婚還會有一個小小儀式有感受到結婚氣氛

但是如果沒有先公證就直接去戶政登記

雖然可以省去公證的費用

感覺好像就寫一寫、填一填就結婚了

好像很奇怪@@

但主要還是要去戶政登記才會是合法夫妻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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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4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10月19日

如果要公證我覺得參加集體公證活動比較好玩,

比如花蓮或屏東之類的,順便玩個3天2夜

如果只是在你們戶籍所在地,真的大可不必公證

何必花時間去聽一個不認識的人說一堆無聊的公證詞呢@"@??

叫我哥來講給我聽還比較開心=,=

所以我們也是決定迎娶當天中午吃完飯後去戶政證記就好!!

 

(我的情況跟你們一樣,只是是我的父親過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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