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分類
  • 未分類

百日內訂/結婚....真是氣死我了



文章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8月31日

2009-08-31

 

男友的奶奶8/30突然過世,他家長輩就提說要我們百日內完婚,原因:

1。我們今年年初剛買房子,且兩人也住在一起了。

2。我們交往算一算10年了。

 

問題來了,我男友家是很傳統的鄉下人,要求我:

1。為了讓阿媽農曆八月可以出殯,農曆七月訂婚。(!!!!!!   說是別人也有這個例子)

2。結婚晏客從簡,沒婚紗,不張揚。(當地風俗)

3。我要以未過門的媳婦出席告別式。(父母希望)

4。訂/結婚在一同天。

 

我聽到,氣死了,請大家評評理,這會不會太過份,我不想得罪夫家左鄰右社吃飽沒事愛東家西家長的長輩們(以上搜主意都是他們出的)以免我男友回鄉下時難做人,但我真的覺的很委曲呀~   當初我們買新家要當結婚時的新房時,請他爸看個日子,結果他算來算去說是日子與他(指爸爸自已哦) 都不合(應該找與我和我男友合的日子才對吧 =.=) ,也找不到周六日(那時他爸才有人可以開車載他來台中),所以找了一個月找了個非"吉時"入厝,我已經很不高興了(我男友他爸媽沒跟我們住一起,他們住鄉下),現在要訂婚/結婚了,又說不用找"吉日",我真的快氣死了........(我男友的爸爸是類似廟住...天天在處理廟裡與宗祠的大小事,我男友的大哥是兼差乩童),照道理來說不是該比一般人更注重良辰吉時的嗎?  結果以上幾點,他們的意見也加在其中。 >_<

 

 

1。我們家第一次要辨婚事喜事,我是惟一的女兒(有兩個弟弟)。

2。我男友家的意思是農曆七月訂婚,我們結婚的好日子不用看,就是要配合過世阿媽的好日子。

3。因為他家裡的長輩不想讓阿媽在農曆七月出殯,又希望多個媳婦可以送,所以在阿媽出殯前找個時間(沒好日子因為要在七月),快訂婚。

4。總之活著的人的結婚是不用看好日子的,要配合過世的人的出殯好日子,這是五四三團說出來的結論。

5。以上這些都是那些五四三團(親戚鄰居們,鄉下整個村可以牽來牽去都有姻親關系的,上至n代都可以牽的出來,所以公/叔/伯的一堆,沒工作,就是散步到各家去閒聊講八卦)提出來的。

 

我很生氣很生意,氣到想馬上搬出新家,然後跟我男友分手,還好,跟我男友討論過後,他是站在我這方的,不會讓我嫁的委曲,他跟家裡說了,就算是同居,大家是平等的,不是他們想娶女生就想嫁的,所以他再去跟那些老人家們打仗了。

 

唉~ 鄉下老人家,還真是難搞,結婚還真是累,所以我跟我男友才會拖到現在不想結。

 

 

  • 加入最愛

  • 檢舉文章

  • Line分享

  • FB分享

文章35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8月31日

我討厭習俗~~~~~~~~~~~~~~~!!!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1274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8月31日

還好...

水水ㄉ男友挺妳

想當初買房子ㄉ時候

我那ㄍ婆婆也是到處道聽塗說

我都懷孕快生ㄌ

連買ㄍ房子也在囉裡囉說ㄉ...

到最後我使出絕招....

他們才不敢多說話ㄉ...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239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8月31日

其實老人家有老人家要面子的顧慮

年輕人有年輕人的想法 說真的很難扯的清楚說

還好水水的老公去幫你打仗

要是他們還是決定要這樣的話 我建議可以跟對方講

訂婚你們自己這邊辦 辦的隆重一點 (因為訂婚是女方這邊的大事, 至少在我們家是這樣的)

這樣至少你結婚有一次試辦的比較風光隆重一點

也不用完全一個委屈的結婚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721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8月31日

別氣了  你男友挺你就好~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92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8月31日

看了一下你寫的習俗, 感覺都蠻自私的想法...如果今天是他們要嫁女兒, 又不一樣了...@@

住在一起又怎樣,

現在同居的一堆....

 

 嗯...男友挺你就好+1

檢舉此篇回覆
Lv1 FionQQ

文章185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8月31日

男友挺你就好+1

誰想嫁的那麼委屈?

相信過往的人也不希望因為這樣而讓後輩受委屈了

這只不過是活著的人要為走了的人盡孝道而想出來的方法

但沒那麼周全

男友挺妳 水水就放寬心吧!!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578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8月31日

就說「不要」就好啦!…

別氣了…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18692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8月31日

百日內結婚,本來可以逃選的好日子就有限,而且禁忌很多,包括不能張揚等等,不然就是等對年再結,這樣也好處理多了。

 

死者為大。

 

 

 

 

Nadia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92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8月31日

 突然想到一個鬼主意,

那可以先去登記就好了~~

反正這樣也是合法夫妻了...

然後等對年再辦一個自己想要的~~

反正現在先登記再補請的人多的是...應該沒差...@@

檢舉此篇回覆

文章2067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8月31日

先登記再補請吧~~百日本來就很趕,而且又要隔開七月這個月,看來登記再補請是比較簡單的

檢舉此篇回覆
感謝您,於veryWed分享您寶貴的經驗,送出前請詳閱以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