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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時間、迎娶或公證、進房時間等一團問題
一般男方家的禮俗可能不少
我家卻反而爸媽希望一切從簡
女方家也表示可以配合
但反而讓狀況變得有點複雜,請各位網友提供意見
小弟家在台中,女友家在高雄
訂婚在11/29
這部份比較沒問題,儀式及宴客都由女方爸媽決定
但結婚日算在1/10
我們家爸媽不打算有任何繁瑣的儀式,例如什麼祭祖等
進房時間又算在下午1~3點
恐怕要宴客完趕回家進房
(當天是週日不想排晚上宴客)
因此如果採用迎娶的傳統儀式,等於到飯店拜別完女方父母後
就直接到宴客地點
感覺迎娶的儀式很不完整
如果用公證的方式
由於不想讓女方爸媽上台中太多次
等於要在結婚日早上進行公證
公證完馬上去宴客場地
但如此一來會不會太趕
有人是公證完當天宴客的嗎?
且公證的日期時間能確定嗎?
好像還有一種方式是在飯店進行證婚儀式
聽起來似乎比較好
但又得趕在3點前返家進房
儀式會不會拖到宴客時間
(原本就計畫早一點開席,在二點三十分前送客完畢趕緊返家)
另外一個問題則是登記時間
由於小弟和女友都是老師身分
登記完畢才能請婚假
想在寒假前把婚假請完
那勢必登記日需在結婚日前
請問有人是在訂婚與結婚日期中間去登記的嗎?(聽起來好像怪怪的)
需不需要再算日子?
聽起來問題好像一堆
希望網友能提供意見
幸好兩家父母都很明理沒有太多限制
只要找到好方法應該都能被接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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