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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辛克萊的不願退費報導~~
辛辛克萊的不願退費報導~詳情可參考2009/6/5蘋果日報
2009年06月05日蘋果日報
婚紗契約無消費者簽名 引糾紛
【投訴組╱台北報導】辛辛克萊攝影禮服店遭投訴,逕自將消費者的預定單轉為店內契約,拒絕履行預定單中退還定金的承諾。辛辛克萊攝影禮服店表示,消費者看過契約並無異議,雖無親筆簽名,他們認為契約已成立,無法退定金。但律師說,除非業者能舉證消費者口頭承諾契約成立,否則應依預定單內容退還定金。
業者稱獲口頭認同
戴小姐表示,4月中她與男友在婚紗展向辛辛克萊攝影禮服店預定一組5萬元結婚包套並繳5000元定金,店家在預定單上註明,若家人不滿意定金可「全額退費」。她們再到店裡看過禮服,與家人討論,家人不喜歡包套內容,於是要求店家退定金,沒想到店家已逕自將預定單轉為店內契約,「(契約)都沒我的簽名,根本不算生效啊!」
辛辛克萊攝影禮服店陳姓副理表示,預定單上雖註明不滿意可退定金,但戴小姐到店內看禮服時曾口頭告知,她與家人對包套內容無異議,店員才將預定單轉為公司內部單據,主張契約仍成立,陳姓副理建議由消保官協調。戴小姐則說,並未口頭承諾同意契約成立,也向消保官申訴。
律師李鳳翺說,口頭承諾亦屬契約內容,但業者若主張消費者已口頭認同契約內容就須舉證,否則消費者未在契約中簽名,可主張不認同,並要求依預定單內容退還定金。他也提醒,契約擬定時,締約雙方均應簽名,以避免糾紛。
案號:C09052503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IssueID/20090605/art_id/31682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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