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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殺的小偷 II>



文章43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12日

2009-05-12

昨天老媽中午打給我

說家裡遭小偷

我房間2個LV包都被偷走

 

我們3月才從義大利買回來的ㄟ

我心痛的不是那包包

而是那包包是蜜月老公買給我的紀念品

它對我的意義是與眾不同的ㄚ

我還在想老了以後我想拿給女兒或媳婦看

甚至送給當他們留念ㄟ

 

其他的金錢就算啦

希望警察先生能幫我找到

雖然我知道希望很渺茫啦

 

好加在我的LV證書還在

警察說如果有拍下來可以拿到警察局

多一些希望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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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83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12日

好可惜喔~有紀念價值的東西被偷走了

小偷真的很可惡(不過是不是也表示這個小偷識貨??)

希望小偷早點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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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3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12日

謝謝水水的安慰

至今還會想到那是我和老公在維諾那

手裡提著超市買的水和可樂等大包小包

利用最後15分鐘衝去LV專賣店買的情景

小心奕奕帶回台灣

還用不到幾次

就離開我了

 

真氣小偷好手好腳不工作

還大膽在光天化日之下來我家偷

幸好我家人都沒事

希望老天有眼早日將他繩之以法

不要再偷別人家東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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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535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12日

如果有預算的話,可以請老公再買一模一樣的包給妳

 

當初我人生中的第一個LV皮夾,是在捷克蜜月時,老公買給我的紀念品

沒想到要去聽音樂會的途中,只是下車買個安全帽、雨衣,放在機車坐墊下的包包和皮夾、錢、證件就全被偷走...

從此,學到教訓了,東西不離身。

從這件事中,也明白這些都是身外之物,不要因此難過太久,畢竟錢能再賺,用錢買的都是小事,人沒有受傷,永遠是寶貴的。

很感謝老公的體貼,又帶我去101買個一模一樣的。

 

這是去年發的文

不過才兩個星期,我的LV就被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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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3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12日

謝謝水水

我的心已經從懊惱生氣

轉向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了

如果找不到就算啦

這件事讓我學到

東西買了就要用

不是放在那裡等小偷光顧

 

跟老公的蜜月回憶會一直在我心中

水水說的沒錯人沒事就好

因為警察還發現2樓有把我家的菜刀

幸好當時全家沒人在

否則後果不堪設想ㄚ

 

我突然有種平安就是福的深刻領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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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34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12日

幸好水水的家人都平安無事

就當花點小錢消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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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3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9年5月12日

是阿

我老公也說財去人平安

只能往好地方想

謝謝水水們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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