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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早上訂婚儀式..中午文定宴客...下午結婚迎娶...過一星期再補請結婚嗎?? 謝謝....
請問水水們..我們本來要2009.10月訂婚.2009.12月結婚
(我外婆要先訂在結 但帥家怕麻煩認為要訂結一起..好不容易在我和帥從中小心的和平轉述中談成分開辦..).
但是結婚當天都訂不到喜歡的結婚飯店(是我和帥在意的部分)..本想改結婚日期.
.不過帥家認為好日子最重要(帥媽花了大錢請老師合的日子)......建議寧可好日子先迎娶 再補請也不要改期..
可是那不就變成要"勞師動眾"3次....(本來帥家就很怕麻煩 現在還要3次!!!...)
我很願意配合帥家 所以能想到的折衷辦法是 早上訂婚儀式..中午文定宴客完...下午結婚迎娶..
.過一星期(飯店也才有空場地)再補請結婚嗎(只要"勞師動眾"2次, 又是外婆要的先訂再結,
也有我和帥喜歡的場地.好像不錯.但沒聽過有人這麼做耶)??請問可以這樣嗎?
有人也這麼辦過嗎? 要注意什麼呢? 謝謝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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