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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上註明設計師款任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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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9年3月12日

2009-03-12

一般合約上註明設計師款任選

是指拍照禮服還是宴客禮服

還是都可以??

 

還有怎麼知道禮服是不是設計師款

是禮秘告知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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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09年3月14日

 像我在台北法國,我是直接談“不分區全部可挑選,不加價“,意指全店我都可選,不管是不是設計(誰知道),只要我愛都可選,不然有的店家會說這件是全新品要求你加價,還不是一樣。我個人淺見啦,不知準不準,祝幸福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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