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iwaiwai
你可以參考一下我的
1.建議你一定要有訂婚,不要收聘金,儀式在餐廳舉行,如果不要六樣禮,只要準備戒指跟項鍊(我們準備了六樣,結果只有戴戒子時是有照像的其他也沒有擺出來)一切都很簡單,不過不知道你們有沒有吃餅,我們訂大136盒,小126的樣子,總共約45,000.-
2.這樣公証時在請男方那邊的,一人處理一邊,比較不會有不愉快的事情發生,以後嫁過去,才不會覺得好像嫁的很委屈,
其實訂婚不會花很多錢,一般來說會打平,有的會小小的賺一點點,如果不要鎖碎的東細,那就只買金飾跟訂餅
我是有跟老公堅持一定要訂婚,因為我是家裏第一個,而且結婚不一定就是我能做主想要什麼感覺就可以的,所以訂婚搞定,全家人都很滿意,我也是很滿意也很滿足,更不覺得我是隨便的結婚,也是有告知我們家族的三姑六婆們(尤其是媽媽,跟爸爸,覺得很有面子,辦得也不錯,不然我可會覺得對爸媽不好意思,都養我這麼大了,結婚當然也要讓他們覺得他們是嫁女兒,而不是賣女兒或者女兒會嫁的很委屈,讓他們放心)
10/10會參加台北市政府的集體公証結婚,晚上宴客,這也讓爸媽好跟親朋友好交待,因為有200個人一起結婚,很盛大喔,你參考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