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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這樣的婚紗店...我無言...
繼上次事件延續,婚紗店的態度很硬,副總還說她們很委屈,
雙方無法達成共識之下,帥帥告知副總會找公平第三者來協調,
過完年後我們便上了消費者保護協會登入了申訴申請
大致內文如下:
2009年1/5接到ooo婚紗社美工人員ooo來電,
通知我們婚紗照已可開始排版,
電話中ooo詢問我們是否要自己來安排照片的順序,
當時電話中並未明確答覆ooo,
直到1/7再次接到ooo的電話詢問決定結果,
電話中我們反應由於沒有編排經驗,且認為婚紗店編排經驗豐富,
便告知ooo由婚紗公司替我們編排即可。
1/21晚上至ooo婚紗社取件,
其成果讓我們不甚滿意,
當時我們在ooo總共拍了六套造型;
連同加洗的照片總共選了66張,
而ooo所謂的排版是將同一套造型排在一起
例如Page1~5是造型一,Page6~10是造型二,以此類推。
和我們關於照片排版的順序認知有出入,
當我們提出疑問時,業務人員xx拿出一本婚紗店的樣本,
告知裡面的排版就跟我們是一樣的,這也是一種風格
但這只是婚紗店的樣本之一,其中亦有其他風格,如將所有造型錯開排列等...
我們無法接受ooo所編排之結果。
後來ooo副總出面跟我們協調,談到重做的問題,
副總說因為我們已經授權給ooo排版,等於是完全授權,
所以排版的中間不會有再次確認的動作便直接遞交成品,一般客人也不會有意見
因我們是選擇一體成型的相本,如果選擇重做只能全部重做,而重做的費用要六千多塊,
必須和ooo各負擔一半,
其過程當中,ooo副總完全不覺得其公司在處理過程中有任何紕漏,
我們對於該婚紗公司在處理相本中最重要的環節,
除了未善盡告知客人注意事項,且讓客人承擔成品不良的後果感到相當不快,
因最後雙方對於負擔費用及責任歸屬無法達成共識,
所以提出以下的疑問想請消保官以公平第三者身份協助了解,
如果有必要亦希望能協同消保官共同調解:
一. ooo表示客戶如果已經授權給他們對婚紗本做排版的動作,就是完全信任他們,消費者就必須接受?
二. 我們是選擇一體成型的相本,若「一旦排版送出後無法更改重做」,婚紗公司是否應事先告知?
三. ooo在電話中也並未告知,如果授權給他們是不會再安排看稿的動作,且也未告知排版方式有哪幾種,我們只能接受他們排版的結果??
2/2 發函,2/6便收到了消保官的復函,卻遲遲會接獲對方回應
一直到2/13我們自己去電詢問以後,2/15才有正式回應
結果婚紗店一樣堅持她們沒錯,就是要我們負擔一半的製作相本費
一直堅持她們的排版順序也是一種風格,我不懂
有哪位水水會想要自己的相本毫無順序可言?明明就是她們連排都沒排阿!
再說如果她們願意道歉;承認錯誤,3000塊對我們來說也不是多龐大的金額,
偏偏事情不是我所想像,事情的演變反而像是婚紗店承受了委屈!
週遭的朋友大多要我們息事寧人,
說真的在結婚過程中還要處理這樣的糾紛實在令人心煩
但是對於婚紗店因為新人處於弱勢,就這樣處理問題一整個感覺很火大!
目前整個事件還在等對方的回函才能靠消保官調解
原本前面拍照過程均很愉快
但我想經過了這次經驗,我絕對不會推薦週遭朋友去這間婚紗店的!!
又或許我想,貴婚紗店生意很好,不差我一個客人!
但像她們這樣漠視新人感受,我想誰都無法安心將一輩子最重要的婚紗托付給它!!
雙方無法達成共識之下,帥帥告知副總會找公平第三者來協調,
過完年後我們便上了消費者保護協會登入了申訴申請
大致內文如下:
2009年1/5接到ooo婚紗社美工人員ooo來電,
通知我們婚紗照已可開始排版,
電話中ooo詢問我們是否要自己來安排照片的順序,
當時電話中並未明確答覆ooo,
直到1/7再次接到ooo的電話詢問決定結果,
電話中我們反應由於沒有編排經驗,且認為婚紗店編排經驗豐富,
便告知ooo由婚紗公司替我們編排即可。
1/21晚上至ooo婚紗社取件,
其成果讓我們不甚滿意,
當時我們在ooo總共拍了六套造型;
連同加洗的照片總共選了66張,
而ooo所謂的排版是將同一套造型排在一起
例如Page1~5是造型一,Page6~10是造型二,以此類推。
和我們關於照片排版的順序認知有出入,
當我們提出疑問時,業務人員xx拿出一本婚紗店的樣本,
告知裡面的排版就跟我們是一樣的,這也是一種風格
但這只是婚紗店的樣本之一,其中亦有其他風格,如將所有造型錯開排列等...
我們無法接受ooo所編排之結果。
後來ooo副總出面跟我們協調,談到重做的問題,
副總說因為我們已經授權給ooo排版,等於是完全授權,
所以排版的中間不會有再次確認的動作便直接遞交成品,一般客人也不會有意見
因我們是選擇一體成型的相本,如果選擇重做只能全部重做,而重做的費用要六千多塊,
必須和ooo各負擔一半,
其過程當中,ooo副總完全不覺得其公司在處理過程中有任何紕漏,
我們對於該婚紗公司在處理相本中最重要的環節,
除了未善盡告知客人注意事項,且讓客人承擔成品不良的後果感到相當不快,
因最後雙方對於負擔費用及責任歸屬無法達成共識,
所以提出以下的疑問想請消保官以公平第三者身份協助了解,
如果有必要亦希望能協同消保官共同調解:
一. ooo表示客戶如果已經授權給他們對婚紗本做排版的動作,就是完全信任他們,消費者就必須接受?
二. 我們是選擇一體成型的相本,若「一旦排版送出後無法更改重做」,婚紗公司是否應事先告知?
三. ooo在電話中也並未告知,如果授權給他們是不會再安排看稿的動作,且也未告知排版方式有哪幾種,我們只能接受他們排版的結果??
2/2 發函,2/6便收到了消保官的復函,卻遲遲會接獲對方回應
一直到2/13我們自己去電詢問以後,2/15才有正式回應
結果婚紗店一樣堅持她們沒錯,就是要我們負擔一半的製作相本費
一直堅持她們的排版順序也是一種風格,我不懂
有哪位水水會想要自己的相本毫無順序可言?明明就是她們連排都沒排阿!
再說如果她們願意道歉;承認錯誤,3000塊對我們來說也不是多龐大的金額,
偏偏事情不是我所想像,事情的演變反而像是婚紗店承受了委屈!
週遭的朋友大多要我們息事寧人,
說真的在結婚過程中還要處理這樣的糾紛實在令人心煩
但是對於婚紗店因為新人處於弱勢,就這樣處理問題一整個感覺很火大!
目前整個事件還在等對方的回函才能靠消保官調解
原本前面拍照過程均很愉快
但我想經過了這次經驗,我絕對不會推薦週遭朋友去這間婚紗店的!!
又或許我想,貴婚紗店生意很好,不差我一個客人!
但像她們這樣漠視新人感受,我想誰都無法安心將一輩子最重要的婚紗托付給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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