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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出爐了!
男友昨晚和其家人開口我們準備結婚的事情,談約數小時之久,最終是兩方呈現妥協情況。這次男友或許是因為受到我家人的關切電話,所以終於態度堅定的和其家人明白說明情況。只是中秋節的訂婚筵席,男方的家長可能請叔叔代替,因為未來公婆當時可能都不在台灣。未來婆婆只對男友說”這是你自己的選擇,就要自己去承擔一切後果”。這應該算是首肯我與男友的婚事,只是我往後的路會更難走。只因為目前兩老還是不能接受我。算是因為男友堅持的緣故,才不得不妥協。過些天將去拜訪男友的叔叔(未來婆婆的要求),男友也和未來婆婆說,10月公證後,就要將戶籍遷到男友自己買的房子處,我們婚後也將住在那裡,並不是跟公婆同住。(這是男友的堅持)其實我跟不跟公婆住,都是可以的。我知道做人媳婦與做人女兒是不可能一樣的,雖然此刻還是不能讓未來公婆滿意,但是我會加油努力,我相信終有一天,未來公婆會認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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