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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事!該是我可以介入的事嗎?★



文章8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11月10日

2008-11-10
我倆未婚,上週與帥回老家。
帥的爸媽說還有一筆頭款150萬或200萬可以讓我們再看一間房子。

所謂再看一間房子,乃因去年帥爸媽希望我們盡快結婚故花了頭期200萬買了一間在三重的三樓公寓,花費450萬。

但是我不喜歡那間房子,原因很多(例如:不習慣跟他妹一起生活、周遭環境、噪音等),
可是我想當時我也沒權過問。(因為我尚未嫁給帥,是吧!)

所以,這次回帥老家,帥父母在我倆面前說明,可以請我們去看喜歡的房子再買一間,可做投資或日後新婚用!

帥的反應覺得這樣我會很開心,但他倒是覺得無需要再買房子。

他說如果買,頭期他父母付,我選房子我付代款,我的名下。

問題來了∼∼∼∼∼

1.我未嫁他,我真的可以這樣做嗎?選擇我要的房子?
2.我若開始付房貸,我勢必無法再協助原生家庭(因我每月拿3萬回家))
3.我該讓我父母知道這件事情嗎?還是我可以自己決定?
(因為我家尚未有自己的房子,我目前有存頭期款,打算嫁之前將這筆頭期款給家裡買房付代款!)
4.我知道這是我跟帥曾經提過的想法∼擁有自己的房子。
(因為三重的房子帥妹也有住在一起,我希望自己住才考慮結婚)
5.我住新店(工作在新店)、帥住三重(工作在信義區)、老家在石門,但我不知道房子該買在哪?
6.我不知道購屋該考慮哪些因素與諸多的看法想法建議?

★很開心,帥的爸媽對我這麼好,只是不知道真的可以這樣做嗎?還是有很多事情是需要周延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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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318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11月10日

我覺得還沒有嫁過去的話,最好是給男友決定~
房子你們二個可以挑自己喜歡的,
但是因為頭期款是男友的爸媽付的,
所以建議房貸跟房子的名字都是男友去負責,
以免到時沒有結成婚,房子就變成一個大問題了~
妳只要負責幫忙看房子跟決定房子就好了!
這樣妳還可以每月負擔原來的家用,也可以選自己喜歡的!
房子要買在大家工作方便的地方,你的工作在新店,而男友的工作在信義區,就選擇中間位子,不過我覺得台北市的房子可能負擔比較重,還是建議新店或中永和一帶比較便宜!
以上建議供妳參考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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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 f0256

文章4349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11月10日

只是板主還要拿錢回家~那之後的房代也是問題~兩邊不太可能其全呢~帥這邊可以幫忙付麻
就是房子還是水的名下 但之後房代的錢還是帥來付呢


我是住蘆洲也是在新店工作~蘆洲到新店至少要一個多小時 三重我覺得是挺OK的~否則就是得找重陽橋附近的~比較靠近士林捷運站的~
基本上現在新店的房子也是貴的下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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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65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11月11日

我的建議是當你們真正論及婚嫁再來介入房事,
也就是帥爸媽已經到你家提親,讓你父母知道你要付房貸這件事情,所以你以後可能無法繼續支援原生家庭,

畢竟現在還沒真正提親,論及婚嫁都有可能產生感情變數,甚至提親都有結不成婚的情侶發生(我就是一例),
因此,建議你真正不要在此時介入或以你名義房貸,
免得到時候你為了房事而煩惱太多,

如果你們已經提親過了,確定要買房子,
可以採取我姊姊買房子貸款的方式,就是買姊姊與姊夫兩人名字,他們一起負擔房貸,
這種方式你可以考慮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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