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服的問題?
請問大家:
因為婚紗公司喜歡在合約內容作文章.
我想請問:
1.禮服全館均可挑
2.禮服全區均可挑
這樣的字面意義是什麼啊?
有誰可以解釋呢?
因為我是第一種但是我卻不能挑所謂的設計師款.
有種上當的感覺.
到底應該寫怎樣才不會權益受損呢?
希望還沒簽約的姊妹注意這點喔!
因為婚紗公司喜歡在合約內容作文章.
我想請問:
1.禮服全館均可挑
2.禮服全區均可挑
這樣的字面意義是什麼啊?
有誰可以解釋呢?
因為我是第一種但是我卻不能挑所謂的設計師款.
有種上當的感覺.
到底應該寫怎樣才不會權益受損呢?
希望還沒簽約的姊妹注意這點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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