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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個大直典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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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10月18日

2008-10-18
沒想到真的讓我碰上了
原來見過典華大直旗艦店現在的工程進度朋友們!!
都有疑問說 他們十一月一日真的可以如期完工嗎?????
只有我們這些已經下訂的新人好像被催眠一樣
認為他們一定可以!!
事實證明他們做不到~~
當初六月去下訂時 也跟我們信誓旦旦 一定可以如期完工
還是我們十一月一日結婚這一天開幕!!

沒想到在十月十六日下午才跟我說
台電工程延宕 我的宴客場地泡湯啦
只剩兩個星期 我就要舉行婚宴了耶
看過他們現在的工程進度 我都要強烈懷疑 它們的消防安檢有過嗎 營業執照下來了嗎

星期五請假 花了一整天的時間 總算找到一個像樣的場地

而這個沒有誠意的公司 還是做婚宴服務業的
在這麼接近的時間才告知顧客說 他們做不到
一開始的賠償還只想要說 訂金十萬還我 再包個"六萬"塊的的大紅包

最後說可以賠我們一倍的訂金 就是十萬 還認為是給我們最大的補償了~~
這根本就是應該的~~
依據民法第二四九條第三款規定:
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
還其所受之定金,此所定之加倍返還定金,屬損害賠償性質。似前述情形
,債務人如為受定金之當事人,債權人若不能證明其所受之損害,固僅得
依此規定向債務人為加倍返還定金之請求,但債權人倘可證明其所受之損
害,超過定金時,仍非不得依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請求額外之賠償。

所以加倍返還定金之請求,根本就是最基本的賠償~~

沒想到這麼大的一個企業最後所展現的誠意就是這樣
典華這個品牌已經在我心裡畫上一個大叉叉

這幾天他們工程趕工的同時 應付我們這些所要賠償的客戶之外
還是努力在接新的客人 真為他們捏一把冷汗

典華這個品牌我是不推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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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10月18日

典華旗艦店真的是太過分了
拿別人的幸福開玩笑 >"<

有好多人跟你們一樣的情形,
可以大家ㄧ起去跟典華討回公道

http://verywed.com/forum/read.php?f=1&i=1448306&t=1448306

http://verywed.com/forum/read.php?f=1&i=1448731&t=1448731

雖然遇到這樣的事情讓人很生氣。

但是大喜之日也快到了,
請還是要努力保持著愉快的心情來迎接這一天喔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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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5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10月19日

受害者+1
我是在上班時間聽到這個消息的
聽完之後整個全身無力、根本無法上班
上禮拜都還說沒問題 下禮拜可以去看場地
先前同事都有提醒過:
"想想我們開發新產品量產delay是常有的事,要小心唷!"
但就像ChingAndre所言
就像被催眠一樣,對場地如期開幕是過份的樂觀
從事婚禮服務業是不是應該要有比其他服務業更重視新人需要順利圓滿完成人生大事的同理心?!
一生一次的大事不只是用錢就可以解決的
要新人更改宴客日期更是太不可思議
親友的行程都因為我們的婚宴安排好
剛收到喜帖就被通知要改地點
真不曉得親友們會不會被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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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1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10月19日

我也是典華的受害者
當初因為相信他們的專業與他們再三保證中簽下了合約
想不到我也收到了晴天霹靂的消息
我真的不敢相信事情竟發生在我人生最重要的時刻
看了所有受害者的心聲
覺得我們應該一起團結爭取所應得的賠償
不要讓他們一個個面談與擊破
而是全部一起面談開說明會看他們要如何賠償我們精神損失

相信團結力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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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4470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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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veryWed 的一貫立場是以公正的第三者為原則,我們絕不偏坦廠商也不偏坦網友,我們只要求每個人必須對自己的言論負責,站在第三者的立場 veryWed 無權仲裁網友與廠商之間的事件,但由於本討論區專為網友所設立並且禁止廠商發言,廠商若要發言必須由 veryWed 代為刊登,基於公平原則為維護廠商公開說明的權力,以下廠商的回應僅由 veryWed 代廠商刊登,並不代表 veryWed 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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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文字由 典華 提供,veryWed廠商服務代刊

致 非常婚禮新人

典華向來致力投入婚禮事業
本次偶發事件
已於日前處理完成
期間造成新人的困擾
典華全體同仁深感抱歉

同時,典華亦誠心聆聽新人的聲音
並虛心接受新人的指教
期望典華能夠藉此學習成長
往後,典華將更加用心
完成專屬於您的原創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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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6

活動0

發表日期2008年11月1日

我也是大直典華的受害者~當初簽約時 每個接觸的業務和公司副總都保證如期開幕(但是開幕並不代表完工)建築物的安全,廚房設備的食物衛生...等等都不是開幕就能保證的,我多次反應也是業務也只能耐心的安撫我,不斷地說會開幕會給我一個好的場地,但又不能保證我的婚禮不會出狀況呢????
唉~公司交代她們這樣說這些業務也很無奈 怪只能怪這家公司沒有把握就接了CASE想要快點回本,我帖子都發了親友也都告知地點了,不知道能怎辦??現在又沒辦法找到別的場地,不然我一定換!@!!!!
常常也為了這件事跟我老公吵架..搞得我都有點精神不佳...前幾天還做夢夢到我在宴客時,突然發生裝潢倒下來 穿著我訂做的禮服竟然被踩...天ㄚ~我都快瘋了坐在地上大哭~...

所以 這不是算是偶發事件 蓋一個大樓怎可能邊蓋邊設計呢? 一定是事先未好好規劃 我訂婚宴是8月耶~~工程是否完工是推算的出來的...這樣算是偶發嗎?

期待許久的婚禮若是被搞砸 是一個抱歉可以算的嗎?這是一個再多金錢也無法挽回的錯誤,你餐廳的生意可以再做我婚禮可以重辦嗎??

如果你是一家為客戶著想的公司~當初工程完工未能掌握就不該接CASE,一延再延 誠信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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